第二百九十三章侠客?! (第3/3页)
因为所谓的“侠”却不轨于正义,侠以武犯禁,班曾经有言,“抚腕而游侠者,以四豪为称。于是背公死党之议成,守职奉上之义废矣”根本就是罪已不容于诛!
所以职下以为汉武帝杀郭解,并灭其门,杀的好,灭的妙,这些所谓侠客团体的存在,对于朝廷来说根本就是巨大威胁!
且莫说莫非华根本无法与郭解相提并论,其实就是反对咱们军政府。就算莫非华真的是如同郭解一般人物,这样的势力也是一定要铲除的。
李鸿章在那侃侃而谈,张震忽然睁开眼睛说道:
“不错,少茶说的一点也都不错,咱们撇开莫非华做的那些大逆不道的事情不说,就光说他结党营私,蓄养家奴这一条,就足够杀他的了!
刚才少茶说到郭解,我再来和你们说说这斤小人,说说所谓侠义,那些侠义实际上是个人主义的任性,是无理性的行为;某些侠义行为,已严重违背律法,杀人都被当成侠义行为,那还要咱们制定律法做什么;一些人特别是青年跟着效仿,打着侠义的旗号,结党一方,称王称霸,借义行恶,为害乡里,影响社会治安;武帝时代,人们畏惧郭解的势力胜于畏惧国家,连卫青这样历史赫赫有名的将军都为其说情。
这样的人必杀,必死!国家的律法凌驾于所谓侠义之上,我们说的侠义,应当是对国家的侠义,而不是为了自己的侠义。
比如说胡雪岩,华东辰,他们为莫非华说情,会有什么后果?也许会丢官,甚至严重一些会掉了脑袋。这样的后果他们想过没有?想过,肯定想过,可是他们还是来了,为什么?因为他们也要对他们的朋友讲侠义!
可是他们是讲了侠义了,你说我是听好还是不听好?你说我是处罚好还是不处罚好?处罚了,则让军政府丢了两个称职的官员,不处罚。那么又等于我自己违背了军政府定的律法!
这样的结果谁最喜欢看到?我想不是咱们,而是在北京城里,那些留着辫子的人。一个小小的莫非华。让军政府的两斤小重要官员着官,让军政府自己打了自己的耳光!
雪岩,东辰,你们想一想看,是不是这斤,道理?”
胡雪岩和华东辰打了一个哆嗦,急忙说道:“大帅,我们错了。”
“你们其实也没有错,而是我们大多数人的想法错了
张震说啥的时候并没有多少恼怒。反而好像还陷入到了沉思:“一个反抗政府的地方豪强,居然能有这么多的人为其说情?奇怪吗?的确奇怪,可仔细想一想,一点也不奇怪。
我在想那,要是我真的杀了莫非华,会有什么样的流言飞语出来。会有什么样的诽谤出来?对我。对整个军政府。
可是,仅仅杀了一个莫非华。我看也解决不了问题,很多人头脑里的问题,如果能把这些人头脑里的问题彻底解决了,我看我们将来也不会再有这么烦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