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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章 微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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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53章 微澜 (第3/3页)

到了比较靠谱的回复,李鸿基虽然肯定要受到严厉的处罚,可不至于有性命之忧。

    前面我们提到过大明律的有关规定,若本夫拘执奸夫奸妇而殴杀者、比照夜无故入人家、已就拘执、而擅杀至死律条科断。而大明律对于夜无故入人家是这样规定的:凡夜无故入人家内者、杖八十。主家登时杀死者、勿论。其已就拘执、而擅杀伤者、减杀伤罪二等。至死者、杖一百、徒三年。

    只不过明朝末年大明律几乎成了摆设,衙门判罚的依据,几乎不再是案件的情节而是看哪方出得起更高的代价,而这却是李鸿基绝对的弱项,因此才导致他对上衙门打官司既没有丝毫信心也基本没有了这个意识。

    李鸿基的问题好歹交代过去了,可李鸿基遗留下来的问题却更加棘手。

    不知道李过和李鸿基见面时两人谈了些什么话,反正此后李过一改对何胜文怒目而视的旧态,迅速转入了一个跟屁虫的角色。

    何胜文本来对李鸿基承诺的是帮助李过减轻处罚或避免处罚,可当何胜文的承诺完全兑现之后,李过却并没有“放过”他的意思,表示要一直追随左右。

    其实李过的义气和悍不畏死都是何胜文大为赞赏的,所以当观察了一段时间没有发现其他明显缺陷之后,何胜文就欣然接受了李过这个跟屁虫。

    何胜文并非是有意敷衍,而是真有打算。

    他听说皇帝陛下有意扩大锦衣卫的规模,招收一些身强体壮而又有一定武功基础的穷苦子弟,严加训练之后充实到锦衣卫中。何胜文就动了心思。他找到上司祁新维大人一问,朝廷果然有这个打算,因此他就请求祁大人促成此事,必要的话他也愿意用自己刚刚得到朝廷封赏做为交换。

    “你以为万岁爷的封赏是可以随便拿来交换的吗?简直混账!以后再让我听到这样的话,立即就打你个八十军棍,”祁大人虽然声色俱厉地训斥了一番,可最后还是答应了他的请求,说只要朝廷正式开始扩编锦衣卫,他就会想着给何胜文留一个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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