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一枝红杏两面墙4 (第2/3页)
虚,相信盖虎此刻也正如热锅上的蚂蚁,不得安生是肯定的了。他是不会甘心束手就擒的,肯定要准备反抗。
在自家严加戒备的情况下,盖虎肯定多半还要预先知会乡里甚至县衙。以盖虎买通仵作的事情来看,盖家与官府也恐怕早有勾结。在这种危机时刻,盖虎肯定还要扯上官府这面虎皮的。
自己若是万一在与盖家子弟的缠斗中被官府派来的差役和青壮锁拿,持械寻斗的罪名那可是板上钉钉的。发生在众目睽睽之下的事情,自己百口莫辩。大仇未报,自己却身陷囹圄,想想都要憋屈死。即便自己能够脱身,可那大仇未能得报的遗憾一定令自己抱憾终身。
“兄弟,别和我争了,”李鸿基觉得必须坚定地表明自己的态度了,否则刘宗敏是不会善罢甘休的,“你听我说,”他伸手按住了刘宗敏的手臂,阻止了他要出口反驳之语,然后接着说道:“第一,最近他肯定有所防备,而你又不能一直与我在一处,这样更会令他加紧防备,我要根据情况,找机会动手……放心,没有十足的把握,我是不会冒险的。我会忍的,也能忍住。第二,事后,总要有人在外面奔走,这件事情……只有偏劳兄弟你了,”说完,李鸿基双手一抱,冲着刘宗敏拱手示意。“因此,说什么你也不能和我一起陷进去,”
大明律规定,本夫拘执奸夫奸妇而殴杀者,比照夜无故入人家,已就拘执,而擅杀至死律条科断。
而对夜无故入人家又是这样规定的,凡夜无故入人家内者,杖八十。主家登时杀死者,勿论。其已就拘执,而擅杀伤者,减杀伤罪二等。至死者,杖一百,徒三年。
也就是说,如果李鸿基手刃亲仇之后而又被官府缉拿,最多是杖一百徒三年的罪过,再加上有人在外面多方奔走,或许也还能获得更轻的处罚。
不是李鸿基矫情,此前对大明律不屑一顾,现在却又指望大明律来主持公道。
因为届时盖虎已经死于非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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