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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章:Good Ide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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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12章:Good Idea (第3/3页)

路鸣笛,也未必能叫开一条让跑车飞跑起来的路啊!

    “这次赛程很短,不到一百米。”丹尼指着前面的一段步行街,“从这入口,一直到里面第一个三叉路口,就是这次比赛的赛场。”

    余人杰听着丹尼的提示,往这段“赛道”看过去,才发现这段“赛道”是一条长街,两边都是商铺,根本没有分叉路,只要一直往里跑,就行了,根本不用认路。但是,这段长街上,人流可真不少,而且中间那儿有几家烧烤店,门前一条龙地摆了七八张桌子,供食客坐用,而中间留下的通道,勉强一个人挤过去,跑车估计很难这样冲过去,真要冲过去,只能往左右两边的店门前那条空留出来走道开,但那样店门口进进出出的人,极有可能就发生车撞人的车祸。

    正当余人杰口头上喃喃地说着:“这怎么跑,怎么跑?”眼睛在这段“赛道”上寻找、制定跑车的路线时,一旁的丹尼突然把他上身的衣服拖了下来,竟然――竟然是lou着两点上、上阵?

    丹尼的这一举动,马上引起路人的哗然侧目,而这个时候,跑到终点做好准备的丝丝,已经挥着手里的一个闪光灯示意可以开始比赛了。

    “乔治,准备好了。”这次竟然没由小bo妹发号起跑,而是改为丹尼亲自发号。丹尼将出神的余人杰拉回现实中,然后开始数数了,并且为了让他能做好心理准备,故意将数字的间歇拉长了很多,“三――,二――,一,o!”

    这次让余人杰抢到了先机,他一下子冲到kao边的商铺门边,沿着门前边朝终点飞奔了过去。余人杰制定的这条夺胜路线,是因为他知道,人都挤在街道中、站在商铺里,那么商铺门前就得到暂时的“真空”,沿着商铺前的这条“真空”路线跑,要比跑在大街中顺畅点。但是,很明显,他制定的这条夺胜路线,虽说是目前的情况下合适之选,但却不是最佳方案。没跑出几步,就把一个刚从店铺里走出来的行人撞倒了(店铺总是有人进进出出的,这就是这条路线的明显缺陷)。不过幸好他的跑车没有落地,只是作了个不负责的逃窜,但还是避免不了浪费了好几秒时间。

    另一边的丹尼,因为他的大胆出格――别忘了,他现在是个“女人”,一个很大胆很出格的“女人”,就在他刚惊世骇俗地把衣服拖掉后,携带着他那对巨盾般大的人造**,一路波涛汹涌地逛奔,就引得一路的行人侧目闪避、惊叫连连:男的固然是大开了眼界,女的无一不认为这是一个疯子。很快,十秒不到,丹尼就超过了余人杰。

    余人杰总算是明白了丝丝美眉那信心的来源了,原来这对父女俩,就想到了这一点。但是,另一个让余人杰想不到的是,他开着跑车沿着店铺门前的“小路”闪闪缩缩地“蜗跑”,而丹尼那厮竟然一手开车,一手拿了根三四米长的竹杆,拨开那些被他一对“惊天地、泣鬼神”的**吓愣不动的旱“鸭子”:kao,这又是一个绝佳的goodidea。竹杆的头部,用衣服包裹着个“大头儿”,这样,即使跑车飞速冲撞上来,也绝对伤不了行人,那阵势,犹如破冰船一样,即使前方挤满了人流,也可以轻松地“破冰”而上。

    那么,看样子,人妖丹尼是赢定这场比赛了?答案是:“非也,是余人杰赢了。”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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