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 十年后(求收藏) (第2/3页)
。”
“你同意没?”
“当然没有,我只想过平静地生活。”
杜恩在一家酒吧工作,战争结束后,他几乎没有擅长的本领,想找个像样的工作也是难事。
当年,他剪去长发,像一名普通青年步入玫瑰酒吧,老板问他有什么特长?他无奈地摇摇头。最后,老板也实在想不出什么工作适合他,就问他会不会功夫,他立刻欣然地点点头。于是,他成为了玫瑰酒吧的保安。
工资不高,但杜恩对这样的生活已经很满意了。杜美莎远比他幸运得多,尽管同样没有什么像样的才能,但也在一家售楼公司有了一席之地。
五年前,他们正式领取了结婚证书。
“唉……得想个办法才行。”
公车上的杜恩无奈地叹了口气。
妻子闲置在家,自己的工资又过于微薄,再这样下去,可真的就要揭不开锅了。
英雄国只有五座城市,每一座城市都堪比一个国家,而杜恩所处的,正是五座城市最繁华的加城。
卡城、拉城、斯城、波城、加城。
想到这,杜恩再一次深深地被弗格斯的恶趣味所折服。
酒吧里鱼龙混杂,经常有混混在这里闹事,好在他们都并非真闹,一旦有人出面制止,就又会冷静地坐下来。
路过酒吧的包间,里面总会传来“哼哼……啊啊……”的呻吟,既然老板不理会这样的事情,杜恩自然也不会多管闲事。
直到有一天,杜恩连这份保安的工作也丢了。
“你说什么?!抢了老子的女人!!竟然还要老子把她拱手让给你??!!”
一个黄发的混混拍桌而起,怒视相对而坐、正悠闲吸`允着香烟的混混。
“不是说过了吗?把她让给我,咱俩还是兄弟!”
“你少他妈给老子装!!现在就给老子滚!!”
叼着香烟的混混也怒了,把烟往地下一砸,“嗖”地站了起来。
“我看你是敬酒不吃吃罚酒!!”
顿时,他身后的混混们亮出了家伙。
酒吧的其他客人看着这一把把明晃晃的砍刀,立即慌了,不少客人一溜烟就跑了出去。
好在玫瑰酒吧是先结账制,不必担心有人没付钱。
“老子还怕了你丫不成?!”
黄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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