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 心中早已得悟彻 (第3/3页)
揭发老刘耍的猫腻,只是建议:除去雍泰的功名,削籍为民。
正史中一场惊天大案,被陈敬三两下,就摆平得烟消云散。
但是老刘并没有放弃,因为广西岑猛送来了很重的贿赂,让他搞掉刘大夏和前南京刑部尚书潘蕃,并把田州重新置入自己的统治。
案子到了这儿,就成了连环案了,个中情形错综复杂,要想理清,还得从岑猛这个人开始说起。
岑猛,是原广西田州同知、土司岑溥的次子,弘治九年(1496年),岑溥废长立幼,舍弃了岑猇。弘治十二年(1499年),岑猇夺位,后来又被黄骥等所杀。岑猇死后,岑猛一直没有得到明朝的正式承认,这对于岑氏土司的脸面来说,无疑是一种污辱。
但是明朝的文官们才不会管这种小事情呢,弘治末年,潘蕃督抚两广的时候,命令岑猛换个地方当土皇帝,好把田州这个地儿空出来。岑猛当然不愿意了,于是双方就开片儿。
知府谢湖被岑猛打得受不了,就开始应付了事。潘蕃知道这事之后,就跟顶头上司刘大夏商量,将谢湖按大明律法,关进了锦衣卫的诏狱。
锦衣卫那是刘老大的地盘啊,于是潘蕃亲自把自己的短处,送到了刘老大手里。
刘瑾早就想整治刘大夏和潘蕃,就逼迫谢湖牵扯两人出来,谢湖就供出了韦经和毛锐这两个上司。韦经也不是什么硬汉子,被抓进诏狱后,就扯出了最上面的刘大夏。
这下子,整个脉络都清楚了,潘蕃不能安抚岑猛,致边境糜烂,因此有罪!而刘大夏不能管住潘蕃,同样有罪!
一段几年前的公案,将潘蕃和刘大夏送进了诏狱。
在明朝,刘大夏算是决策失误,不过他这个责任要是放到后世,不过就是一桩小得不能再小的民族纠纷案。
因此都御史屠滽向刘瑾进言:“大夏不宜深罪。”
老刘大怒,骂道:“即不死,可无戍耶!”
这下连陈敬也摆不平了,因为刘、潘两人的罪证,非常清楚,朱寿只好抚平各方:刘、潘两人,谪戍肃州!升土司岑猛为广西田州同知。
陈敬私下对朱寿说:刘瑾一定要搞死刘大夏,只有一个原因,那就是焦芳告诉他,刘大夏家里有数万两金银!
李东阳这条毒蛇也进言:岑猛又没有真的叛变,只是打了两场而已,刘大夏的指挥失误,算不上大罪。
朱寿大怒:这条被金银迷了眼的老狗!
气愤之余,他把刘瑾原拟的“发配广西”,改成了“谪戍肃州”。广西是岑猛的地盘,送两人到那儿,不就是送他们去死吗?肃州是朱寿的专用文官发配地,那儿有很多失意的文官,还可以发挥一下余热,替他挡挡吐鲁番。
刘大夏离开京师的那天,全京城的文官和百姓们都去送行,连商人都罢了市,大家都希望这个倒霉蛋能够生还。
朱寿听到这种情况,就对刘瑾说道:“孰jiān?孰忠?”
老刘只得低头不语。
*****************
下一个案子更加jīng彩,朱寿的成长,离不开兄弟们的支持,顺手用你们的票票砸死我吧:)阿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