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马法 (第3/3页)
必危。天下既平,天子大恺,春蒐秋狝。诸侯春振旅,秋治兵,所以不忘战也”。强调居安思危,常备不懈,每年借春秋两次大规模的围猎活动进行军事操法训练和检阅,以示全国上下不忘战并随时准备应战。在强调备战的同时,又强调“国虽大,好战必亡”,要备战,但不可好战。
治军思想
《司马法》认为,“治国尚礼,治军尚法”,二者有着根本的区别,“国容不入军,军容不入国”,“军容入国则民德废,国容入军则民德弱”。治军尚法的首要问题是严明赏罚,书中列举夏、商、周三代赏罚制度的异同,并详细论述治军立法的各种要则,强调申军法、立约束、明赏罚是治理军队的关键所在。《司马法》中含有大量的军礼内容,大体可分为:出军制赋,军制(含车兵、步兵编制及兵器配备),出师(含时令、宜社、造庙、事由、目的、军中职事等),旌旗,鼓,徽章,誓师,校阅蒐狩,献捷,献俘,军中礼仪,禁令,军威,赏罚,止语,等等。这些军制、军法内容的规定,体现了以法治军思想。在将帅修养方面,提出“仁、义、智、勇、信”五条标准。强调德才兼备,智勇双全,以身作则,身先士卒,“敬则慊,率则服”。要谦让、严明、果敢、负责、不诿过、能为人表率,这样,才能使军队做到有礼有节,勇猛善战。
军事辩证法思想
《司马法》的战争指导思想是建立在朴素的军事辩证法思想基础之上的。它强调对战争要全面考察,做到“五虑”,即顺应天时,广集财富,人和,地利,兵器精良。战前既要周密计划,战中又要通达权变,注意侦察、洞悉敌方情况变化,对不同的敌人采取不同的打击方法。要善于从众寡、轻重、治乱、进退、难易、固危、先后、息怠、强静与微静、小惧与大惧等各种对立统一的关系中分析敌我双方的情况,在此前提下决定作战策略。强调轻重是相互为用、可以转化的,要善于相宜而用,转变力量对比,取得对敌优势。对敌观察要善于透过现象看清本质,做到“击其微静,避其强静;击其倦劳,避其闲窕;击其大惧,避其小惧”。武器配备要长、短、轻、重、锐、钝相杂,使之各发挥其特长而相互弥补其不足。对军队运动时休息与否、何时休息、休息时间长短诸问题也应掌握得恰到好处,“息则怠,不息亦弊;息久亦反其慑”等。
《司马法》一向受到统治者、兵家和学者们的重视。它所阐述的以法治军的思想和具体的军法内容,为其后各时期制定军队法令、条例提供了依据。历朝论证周代军制和注解古籍者对《司马法》多所称引。宋代以来,该书被列为武举应试的经典之一,传播更加广泛。在世界上也有一定的影响。但其泥古保守的思想则不可取。
《司马法》是我国历史上颇多争议的一部兵书。关于其作者与成书的年代等都有不同的看法。
司马迁在《史记·太史公自序》中说:“自古王者而有《司马法》。”西周时,王室设有大司马一职,职掌军事,《司马法》就是司马论兵的兵书。这个司马是谁,现在已无从查考。古《司马法》早已亡佚,到战国时,“齐威王使大夫追论古者《司马兵法》,而附穰苴于其中,因号曰《司马穰苴兵法》”(《史记·司马穰苴列传》)。据《汉书·艺文志》记载,《司马法》原有一百五十篇,可惜的是后来大部分遗失了,现只存五篇。
《司马法》在汉代具有崇高地位,汉武帝“置尚武之官,以《司马法》选位,秩比博士。”司马迁评论道:“闳廓深远,虽三代征伐未能竟其意,如其文也,亦少褒矣。”东汉以后,《司马法》被奉为兵学权威着作。宋元事中被列为《武学七书》之一,规定为将校必读之书。但是,到了清代,姚际恒、龚自珍等人认为今本《司马法》完全是伪书。这个看法过于偏激。我们认为,今本《司马法》应该看作是《司马穰苴兵法》的残本。它是战国中期的作品。
在对战争的看法上,《司马法》提出了“以战止战”的战争观。《司马法》认为,进行战争的目的是为了“讨不义”、“诛有罪”。因此,对于那些能“安人”、“爱其民”和制止不义的战争,《司马法》持肯定和支持的态度。从这一基本立场出发,它提出了“以战止战”的思想。《仁本篇》说:“古者,以仁为本,以义治之为正。正不获意则权。权出于战,不了同于中人,是故杀人安人,杀之可也;攻其国爱其民,攻之可也;以战止战,虽战可也。”这就是说,只要目的是为了消除战争,借助战争这一手段是完全可以的。这实际是说,为了达到和平的目的,不妨使用武力。
这表明《司马法》并不简单、绝对地反对战争,否定战争,而且还表明了《司马法》已经揭示了战争的实质是用非常的手段来解决政治问题。同时,《司马法》还提出了“天下虽安,忘战必亡”的观点。认为,如果平时忘记了战争的存在,放松战争准备工作,国家就有灭亡的危险。《仁本篇》说:“故国虽大,好战必亡。天下虽安,忘战必危。”这就旗帜鲜明地提出了对战争的态度:好战会导致亡国,忘战也会导致危险的局面。这一方面是对穷兵黩武行为的批判,也是对偃武修文,麻痹大意思想的警告。所以,《司马法》不是简单地反对战争或者赞同战争,而保持着一种比较客观的态度。
对于军队的治理,《司马法》认为,要“以仁为本,以义治之。”这很重视军事教育的作用,认为:“士不先教,不可用也。”在教育内容上,强调简明扼要,“教极省”,并提出“六德”,即礼、仁、信、义、勇、智来教育和培养民众、军队,六德以时合教”。《司马法》也指出,治理军队与治国是有区别的,治国与治军各者,国容不入军,军容不入国,故德义不相逾。”“军容入国则民德废,国容入军则民德弱。”这是说,古时不用治国的方法去治军,也不用治军的方法去治国。如果两者相混,就会产生不好的效果。因为,治国与治军的目的不同,“故在国言文而语温,在朝恭以逊,修己以待人,不召不至,不问不言,难进易退。在军抗而立在行遂而果,介者不拜,兵车不式,城上不趋,危事不齿。”意思是治国追求的是温文尔雅,治军追求的是坚决果断。
在战略战术上,《司马法》强调轻、重相结合的原则。“轻”、“重”在《司马法》中有不同的含义,既指兵力的大小,人数的多少,又指兵器的长短、大小等。这种轻重结合的原则体现在许多方面。在兵器的配备上,《天子之义篇》说:“兵不杂则不利,长兵以卫,短兵以守。太长则难犯,太短则不及。太轻则锐,锐则易乱。太重则钝,钝则不济。”这就是说,要重视武器与重武器的结合。轻的是短兵器,重的是长兵器。取长补短,才能充分发挥各种武器的性能,取得最好的效果。《严位篇》说:“凡战……以甲固,以兵胜。”又说:“甲以重固,兵以轻胜。”
这里的重指的是坚固,轻指的是锐利。在战场上,只有把这二者结合起来,充分利用甲胄的坚固性来巩固防守,使敌人的进攻不能得手,又利用兵器的锐利来发起进攻,战胜敌人。这样,就可以很好地照顾到防守和进攻而不会出现偏颇。《严位篇》又说:“凡战,以轻行轻则危,以重行重则无功,以轻行重则败,以重行轻则战。故战相为轻重。”这里的轻、重指的人数的多少。意思是,用小部队与敌人的小部队作战可能产生危险,用大部队与敌人的大部队作战可能无功而返,用小部队攻击敌人的大部队就可能失败,用大部队对付敌人的小部队就要迅速决战。所以,大部队和小部队的相互结合,互为作用就显得十分重要了。在军队的指挥上,也存在着一个轻重结合的问题。《严位篇》说:“上烦轻,下暇重。”“奏鼓轻,舒鼓重”。总而言之,《司马法》强调,不论是武器配备、兵力的运用,还是军队的指挥,都要注意轻重结合。
《司马法》的这种以轻、重来阐述军事问题的做法,正如方克在《中**事辩证法史》中指出的那样:“《司马法》从军事领域中对立统一的矛盾诸因素中抽象出‘轻’、‘重’这一对基本范畴,是我**事思想发展史上的一个重大成就。正象老子、孙子、范蠡分别将军事领域诸矛盾归结为刚柔、奇正、阴阳一样,都是把军事思想提高到了哲学的高度,这对建立我**事辩证法思想的理论体系,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在武器装备上,《司马法》认为要尽量运用精良的武器。它还强调要团结士卒,提高士气,充分利用奖惩手段等。
《司马法》对后世产生了很大影响,但是,它也有不可忽视的缺点,如突出仁义说教,把战争说成是仁慈的。又美化上古教化,认为周不如商,商不如夏,夏不如虞,以至把战争看成是“德衰”的结果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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