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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八七章 中华民国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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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八七章 中华民国 二 (第2/3页)

是北洋政府。北洋时期的中华民国国旗为红黄蓝白黑五色旗,象征五族共和之意。国歌为取自尚书大传虞舜篇的《卿云歌》,其中名句:“日月光华,旦复旦兮”。

    1928年南京国民政府完成二次北伐,攻克北京,改北京市为“北平特别市”(简称“平”),并立南京为首都(简称“京”)。国民政府所用之“青天白日满地红”国旗取代北洋政府的五色国旗(其后东北易帜),并订于国府的《训政时期约法》中。“约法”相当于宪法。卿云歌亦停用,改以1924年孙中山在黄埔军校开训典礼所撰训辞“三民主义,吾党所宗;以建民国,以进大同。咨尔多士,为民前锋;夙夜匪懈,主义是从。矢勤矢勇,必信必忠;一心一德,贯彻始终”为国歌,并沿用至今。

    根据1924年国民政府建国大纲,“军政”时期在1928年北伐成功、全国统一后结束,“训政”时期开始。由于国共内战继续,以及日本侵华,直到1946年方订定中华民国宪法并于1947年颁行,训政时期始告结束。1936年5月拟定“五五宪草”预备正式立宪。后因中日战争爆发,立宪遂向后拖延。当时国民政府主席为林森(1932年-1943年),行政院长为汪精卫(1932年-1935年),军事委员会委员长为蒋介石(1932年-)。汪精卫因屡遭国民党内压力,后出亡河内,与日本接触,应允**,停止抗日,于1940年在南京另组一个汪伪国民政府。该政府仅获教廷、意大利、纳粹德国、伪满洲国的承认。汪精卫于1944年病死东京。

    1937年,日本先后攻陷华北、淞沪、南京,占据中国大量领土,国民政府被迫自南京迁往重庆,展开十四年抗战的后八年全面抗战。当时,中华民国所属国民革命军投入战争计步兵128个师、46个独立旅﹔骑兵9个师,又6个独立旅﹔炮兵4旅,20个独立团,正规军合计170万人。

    1937年-1945年间,国民革命军所属第五军、第十军、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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