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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〇四章 告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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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〇四章 告子 (第2/3页)

之,可使过颡,激而行之,可使在山。是岂水之性哉?其势则然也。人之可使为不善,其性亦犹是也。”这里的下文也没有说,好像也是告子认输了。其实,孟子论证的逻辑性太差。向下流是水的性,向上跳跃或被提上山不同样也是水的性吗?这正好给告子补充了论证。又一回辩论中,告子说:“生之谓性(生来如此的就是性)。”孟子反辩说:“生之谓性也,犹白之谓白与?”“白羽之白,犹白雪之白;白雪之白,犹白玉之白与?”告子都答说“然”。告子对性这样的理解是不错的,因为不同东西的白都是不同东西相类似的一种性。但孟子却把话头一转说:“然则犬之性,犹牛之性;牛之性,犹人之性与?”孟了这样说话完全不顾逻辑,因为不同的东西可以有某种相似的性,但并不能因此就说它们所有的性都是相似的。在又一次辩论中,告子说:“食色,性也。仁,内也,非外也;义,外也,非内也。”告子认为食色是性,这是一个正确的根本命题。他说:“义,外也”,也是正确的。至于仁内之说则有问题。但孟子对仁内之说并没有表示反对,对义外之说则极力反对。至于食色是性则孟子并没有表示异议。总之,告子的性无善无不善的见解并没有被批倒。但除仁内之说不对外,告子也还只知道“生性”而不知“习性”。

    在中国古代众多论性的善恶的思想家中,告子的性无善无不善的观点是比较正确的。但告子的思想一直被贬抑,直到清代后期的龚自珍才特别把它提了出来,并加以发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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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孟子-告子上》孟子提出“求则得之,舍则失之”的问题。按照孟子的看法,不仅人性本善,人性本来有“四心”,就连仁义礼智这四种品质道德,也都是“我固有之也,只不过平时我们没有去想它因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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