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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推原论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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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章 推原论始 (第2/3页)

了个“辅国公”的衔头,请他在北京安生呆着,没啥事儿就甭回西藏去了。

    颇罗鼐对朝廷“克尽忠诚,实心效力”,当政期间,西藏地方无事,民人安居乐业,前后凡二十年。

    颇罗鼐表现不错,他病故之后,朝廷按照他的遗愿,准其次子珠尔默特那木扎勒袭郡王爵,继续总理藏政。

    这下子麻烦来了。

    珠尔默特那木扎勒――这名字真特么拗口――上台之后,胡作非为,先是杀兄逐侄,构衅**喇嘛,继之自立名号,阻断北京和西藏的塘汛,最后,干脆跑去和准噶尔勾搭在一起――他老爸当年可是靠打准噶尔起家的。

    得到准噶尔发兵支援的承诺后,珠尔默特那木扎勒决定跟朝廷翻脸,他布置兵马,打算屠尽驻藏大臣以下客军客民。

    危急关头,驻藏大臣傅清将珠尔默特那木扎勒诱至驻藏大臣署衙,一刀砍了他的脑袋。

    珠尔默特那木扎勒的部下,鼓噪纵火,围攻驻藏大臣署衙,傅清及副手拉布敦,皆力战殉国。

    傅清、拉布敦虽然死义,但叛军群龙无首,很快便被朝廷镇压下去,没有酿成全藏范围的大乱。

    事后,高宗总结经验教训,认为再不能给某个藏人以统管全藏的权力,不然,西藏天高皇帝远,时日一长,不论是谁,都会骄狂难制、蓄萌逆志。

    嗯,那该怎么办呢?

    好吧,放**喇嘛出来吧。

    高宗的算盘是,名义上,把最高行政权力交给**喇嘛,但实际政务,由下面的噶厦政府处理,这样,**喇嘛其实并不直接掌握行政权力。噶厦政府呢,只有办事权,没有最后的决定权,一僧三俗的四个噶伦,彼此的地位,又是平等的,每个噶伦的权力都是有限的,珠尔默特那木扎勒之故事,再也不可能重演了。

    乾隆十六年,《酌定西藏善后章程》公布,**喇嘛首次获授权参政。

    应该说,高宗的设计,颇为精巧,甚至颇有一点后世之“虚君”的意味。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西藏确实无法自外于北京的朝廷了。

    可是,这个制度的副作用,也非常之大。

    一是西藏虽不生大乱,但政局却长期动荡不安。

    摄政和噶厦、噶伦和噶伦,谁也不服谁,勾心斗角,争权夺利,下绊子,打黑枪,直至撕破脸皮,大打出手。

    热振和夏扎之争,就是很好的例子。

    四噶伦地位平等,相互不服气好理解,摄政和噶厦,为什么也彼此大眼瞪小眼呢?这是因为,摄政上任之前,都是某大寺的“堪布”――即主持,都没有什么行政经验,噶厦政府的噶伦,却个个政务精熟,对新官上任的摄政,难免看不上眼。既然轻视,便不会服气:昨儿你还在我们下头,今儿就爬到我们上头来了,人五人六的,凭什么?

    **喇嘛由“灵童坐床”至“成年亲政”的“空窗期”,偏偏又特别之长,摄政和噶厦,乃有足够的时间,你来我往,你争我夺,整个西藏的政局,便没完没了地摇摇晃晃。

    牺牲品不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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