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朝奇人陆法和(终篇) (第3/3页)
洋篡魏后,处处与魏朝反着来。崇佛抑道,是他早晚都会做的一件事。
有此判断,陆法和当然选择投齐。
北齐天保六年(五五五年)春,清河王高岳进军临江。陆法和趁势上了降书,率众部下投了齐国。齐帝高洋任命他为大都督十州诸军事、太尉公、西南道大行台。
从名称上看,倒是非常显赫。但所谓的十州、西南道,除郢州外都在别人手里。而郢州刺史的职位却被剥夺,给了与他同时投降的宋莅。陆法和对这种明升暗降的手法了如指掌。本来他之降齐,也不是为自己的富贵谋划,仅仅是出于对部下的责任起见,要给他们一个安全的归宿。
他当即上书,要求将自己以及部属调回京城。高洋久闻他的大名,对这种无害的要求当然不会拒绝,当即同意他率部下进京。
二十四,余波
北齐文宣帝高洋也是一个行事不依常规的人物。陆法和的身世令他起了极大兴趣。而且此时他正策划宗教上的一个大行动。陆法和的身份大可利用。
于是他准备了三公的仪仗卤薄,派人在邺城以南十二里恭迎陆法和的大驾。陆法和遥遥望见邺城,当即下马踏起“禹步”(一种在宗教仪式上或是施法时用的步伐)。陪同进京的北齐大臣辛术奇怪道:“主上很诚心的恭迎大师,大师不必多疑,何必用这种法术来消灾求福呢?”
陆法和没有理会,手持香炉,步行进城,住宿在驿馆里(高洋凶暴已露征兆,他低调行事,不事张扬,也是为自保起见)。第二天文宣帝召见,赏赐他车辆及护卫百人(监视用也,对他这样的人物,谁都不会放心的)。陆法和上殿不行臣礼,而是如常人相见般通名。他不提自己官爵,也不对高洋称臣,只以宗教人士身份与高洋相见(当时为表尊崇,宗教人士见皇帝也不用行大礼。做为一个有自尊的知识分子,用这种身份自处是大有深意的),自称荆山居士。高洋倒也不以为忤,给予陆法和很高的礼遇。
此后,他又在昭阳殿宴请陆法和及众弟子。并赐钱百万,绸缎千匹,一所豪宅,一万亩地,耕种及宅内服侍的奴婢两百人,其余物品不计其数。
陆法和却将所有奴婢一概放免,让他们自由选择去处。所有财物完全施舍,又将宅子改成佛寺,自己只住一间。
三年时间里面,陆法和两次出任北齐太尉。但是由于他行事谨慎,处处以佛教徒自居,齐国人都称他为居士。
陆法和在齐国无疾而终。他预知死期。当天他烧香礼佛,坐在绳床上死去。弟子将他尸身洗浴过后,缩小到三尺左右。高洋得知消息,命令开棺检查,却发现棺材里面根本就是空的(或者是诈死,或者是前面的说法属于弟子编造。一见要动真格,只好出此空棺计来防穿帮)。
陆法和的故事至此终结,然而还有数道余波,韵味悠长。列述如下:
一,陆法和投齐的当年八月,高洋即命佛道两教的代表在皇宫里辩论教义。佛教获胜,高洋即下令在全国内禁绝道教。
二,陆法和在所住房子的墙上写了一些字,然后又用油漆涂掉。等油漆剥落的时候,大家发现是这样一些字:
“十年天子为尚可,百日天子急如火,周年天子递代坐。”
“一母生三天,两天共五年。”
附会的好事者认为这是说娄太后生三天子,从孝昭(高演)即位,至武成(高湛)传位给后主高纬,一共是五年云云。
评论:这个意义并不太大。很可能是陆法和徒子徒孙的杰作。
三,陆法和在荆州和郢州的时候,身边一直带着一个十多岁的少女(至此已二十多岁),自称叫越姥,身着尼服,与陆法和形影不离。等陆法和去世后,此女与别人通奸。大概是有弟子出面告发,结果被有关部门抓住盘问。她供述说跟陆法和的私情持续了十多年。陆法和去世后,她就跟了别人。这也不是什么大事。陆法和本是居士,不是僧人。无非陆法和地位太高,名头太大,这才有许多人来管这种闲事。有关部门问清原委后,就将越姥放了。越姥后来嫁了人,生了好几个孩子。
四,陆法和在百里洲建寿王寺的时候,命令将佛殿的梁柱截短。他预言数十年后,佛法要遭劫难。这座寺庙方位偏,可以免灾。等到魏军攻陷江陵,南梁宫室全被烧毁。总管想从寿王寺拆木材重建。但是木头太短,只好作罢。到了周武帝灭佛的时候,因为此洲在长江之中,属于陈国地界,因此得以幸免。
后记
陆法和的故事到此结束。然而这个见载于史册的人物,身上罩的迷雾却未随着故事的终结而告消退。从事迹上看,他的某些行事过于突兀,几乎给人“这是一个后世人物穿越时空干涉历史”的印象。当然,假如认为此说过于玄虚,那么将其人理解成一个极为高明的智士,也是完全可以解通的。笔者的文中,即做了这个方向的解读尝试。
陆法和眼光敏锐,手段非凡。从宗教入手,以数十年时光,甚至可能集合了家族几代之力,苦心经营,找准时机楔入历史。然而任他才能通天,手段彻地,在华夏高度成熟的**文化下,仍是一筹莫展,以失败告终。幸好他毕竟不是俗手,仍能轻巧入局,全身而退,保全了自身及一众部下,这在华夏政坛,已经算得上一个奇迹。而他也以自身经历,生动的阐释了**体制如何实内虚外,善于保守却拙于进取的奥妙。同时也证明以宗教手段入局,在华夏政坛上对成功是并无帮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