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第九话 赤龙神雷欧滋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
上一章 回目录 下一页 进书架
最新网址:m.xvipxs.net
    第九话 赤龙神雷欧滋 (第1/3页)

    在维多路先生在王都的新建庭园里呆了几天后,我感觉体重有所上升,看着同样肚圆体肥的奥笛与罗尼,我觉得该是时候回“奥克兰拜仑德斯威里金亚”了,毕竟那里的市长大人还欠我们的任务报酬五万金币没给呢

    当然在这之前,我还得花费一个金币去一次王都图书馆

    热心帮忙的眼镜男果然已经查出了“剑圣塞可利昂”的有关书籍资料,见到我来了后,连忙带领我去把这些书籍资料找了出来。收藏*顶点~小说~网

    道了谢,我要他自己去忙自己的不用管我,然后我就找了个地方,翻看着这些好不容易才找到的书籍

    全部看完后,已经是几个小时过去了,而却没找到什么有实质性的东西,这让我十分郁闷

    所知道的就是――“剑圣塞可利昂”是来历不明,剑技出处不明,年龄不明的谜之男剑士。只因为他是第一位拥有“剑圣之圣痕”的人,打遍天下无敌手,拽拽的事迹嗷嗷多,他自称自己名字叫做“塞可利昂”,所以这种特殊的纹身印记被称为“剑圣塞可利昂之圣痕”。后世拥有“剑圣塞可利昂之圣痕”的剑士,俱是一代无敌强者。

    我靠!我在心中咒骂着,这也太夸张了,只不过身上多几道疤,就能成为无敌强者?那我也愿意在自己身上砍几刀啦

    再次跟眼镜男道了谢,我离开了图书馆,却又发现自己忘记顺手牵羊了,懊恼之余只觉自己好象道德观念变得太高尚了

    整装完毕,我们准备离开王都了,虽然很舍不得不过“奥克兰拜仑德斯威里金亚”还很需要我们哪

    维多路先生坚持要把破灭之剑,也就是圣剑菲尔西斯赠送给奥笛,不过艾丽丝和我却是死命的反对,怎么也不肯收下,妈的,这玩意虽然值钱,拿着也风光,毕竟它是传说中的兵器嘛但是奥笛成为剑圣后的无差别毁灭性攻击,我们是难以承受的耶

    但是最后我们还是收下了,原因是笛克说这把破剑只有奥笛能够使用,如果不给他的话,就那么挂在墙壁上做装饰品实在太浪费了

    想了想,也是,毕竟奥笛也是个剑圣嘛,有个趁手的兵器肯定暴强,以后有什么剧烈的打斗可以叫他上场嘛!因此,剑是收下了,但是却暂时保管在我手上,要是给奥笛拿着,那不是找死啊?不过这把破剑实在太巨大了,我拿着也还是不伦不类啊

    与维多路先生道别后,我们坐着马车又上路了,目标――“奥克兰拜仑德斯威里金亚”。当然,马车是维多路先生出钱买下来的,谁叫维多路先生太有钱了呢

    上路是上路了,不过我们的队伍中,又多了一个伙伴

    各位,大家能猜到是哪个么?我想你们一定猜不到是谁死皮赖脸跟着我们的队伍了

    唉这个不要脸的家伙就是那个活力四射实力恐怖说话不知羞耻外加非常狂妄的剑豪笛克大叔啦

    他跟着我们的理由,呃,他对此所做的解释是――跟着我们也许会碰上一些有趣的事情,而且,维多路先生很担心艾丽丝小姐,我需要沿途看护,以免发生什么不测

    这位大叔还真是会找借口啊虽然他说的这个理由好象蛮充分,但我总觉得他更主要的是想要目睹着破灭之剑不断完善进化,能强到什么地步,还有拥有传说中“剑圣塞可利昂之圣痕”力量的小鬼奥笛又能强到什么地步

    为什麽我会有这种想法和判断?当然是我的直觉,人的直觉有时候真的很准,你不信吗?

    而且,以艾丽丝的恐怖,还需要别人保护吗?她那一身的极品装备,戴上“神怒拳套”外加“风神的守护”,还有“精灵戒指”,已经足够叫任何打她主意的人死都不知道怎么死,何况,她身上可能还不止这点东西汗

    由于连续赶路,一不小心错过了宿头,当天完全黑了下来的时候,已经是前不着村后不着店,而长期坐在马车上没有进行大的活动,感觉筋骨都生锈了,于是我们决定就地歇息一晚。

    停下马车,找了块好空地,我们分头拾了一些枯枝,燃起了篝火。

    由于是夜晚,一直老实呆在鸟笼里的“迷你式”小蝙蝠罗尼钻了出来,恢复了原身,英俊而伟大不朽的吸血鬼男爵终于有机会再次出场了

    不过我们的运气似乎很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最新网址:m.xvipxs.net
上一章 回目录 下一页 存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