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章 口干舌燥 (第3/3页)
已经完了之后,理所当然的进行到了辩论节段。
书记员宣布双方进行平等辩论,赵新华迫不及待的站了起来,语速均匀、口气肃穆的道:“就我方提出证据显示,嫌疑人有作案动机,且有作案行为,有作案时间,有作案能力,有作案准备,有物证,有人证。经过侦察推理,我方认定顾边城杀害秦武属实。”
李长川反驳道:“就作案动机来说,我方有证人能够证实我方当事人在案发之前并不知道秦武伤害了他的妈妈,所以作案动机不能判断其真实xìng;就作案行为来说,我方有证人、证物表明我当事人出现在案发地点周围属于正常行为,并不能判定是作案行为;就作案时间来说,我方有证人证明我当事人在案发之前已经属下,直到第二天早上才醒来,因此作案时间也不能判定;就作案能力来说,我方当事人学习心理学等都属于正常选修学习范围,并不能以此判定我当事人作案;就物证来说,相同的背包并不一定是同一个,生厂商是不会为了一个背包而只设计一个的。你方人证并没有看到凶手正面,根本不能认定凶手就是我当事人。”
“辩方就作案动机所列出的证人,我方有权利怀疑,一是被告人母亲,一是被告人女朋友,请问如何能够证明呢?”总的辩论展开之后,控辩双方开始一条一条的捋了。
李长川微笑道:“我指出一点儿,我方列出两位证人,其一是被告人母亲没错,但另外一位不是被告人女朋友,只是他前女朋友。”
蒋晶晶听到,脸sè一阵变换,是呀,自己已经不是他的女朋友了,只是曾经的女朋友,是过去式。
“经过我们的调查,被告人在案发之前两个多月的时间内,多次在案发地点小区发传单。我们同样询问了被告人所服务的人力资源中心,该经理人证实,被告人是主动要求这一片的传单活动的。”
李长川道:“这不足为奇,我当事人出身穷苦人家,经常兼职。正如你们所说,当熟悉了这一片地方,自然首选是这一片的传单活儿了,难道又要去其他不熟悉的地方吗?”
“……”
“……”
控辩双方在法院人员的监督下,进行了激烈的辩论。李长川很轻松,赵新华却有点儿口干舌燥,他甚至有点儿恼火了,上级领导逼着他过来,真是害自己呀。
辩论和法庭调查不同,控辩双方能够就证据为基础,从法律依据、案情细节、逻辑推理等进行一系列的辩论反驳,这也是为什么大家有官司的时候要请律师的原因,他们熟悉法律,他们口才好,能够依靠法律提出很多辩论,说得对方服了为止。
按照一般情况,法律调查和辩论会相互掺杂,很多时候都是进行辩论一会儿又需要进行调查,因为在辩论中会出现新的言论,这需要法律调查审查其真实xìng。不过这次的情况有点儿诡异,平等辩论完了输的公诉方没有提出相互辩论,也没有在中途暂停去进行法律调查,很顺当的就结束了辩论,结果自然一目了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