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第二十二卷区域风云第五十六章药材苗圃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
上一章 回目录 下一页 进书架
最新网址:m.xvipxs.net
    第二十二卷区域风云第五十六章药材苗圃 (第1/3页)

    天空之城的修炼者们。^^^^当然也不是吃素的,别不说,只看人家能在妖修林立的区域位面,能够为人类修炼者占据一块私有地盘,就能看出这边的修炼者,还是相当有能力的。要知道,这边的修炼者们,实力上完全不是妖修的对手,靠的就是周转和灵活的手段。

    比如说利用妖修之间的矛盾,然后坐收渔利,这样的手段,说说容易,做起来却是相当有难度的。妖修们的脑子是不够聪明,不过想要劝说其把地盘让出来,就算再笨的妖修,也不会轻易就范的,偏偏修炼界这边的就做到了这一点。

    在侅达小镇的时候,阿豆闲着没事做,就会研究这边修炼界的发展过程,却是越研究就越来劲,用他的话来说:“居然还能用上这样的手段?丫丫的。简直比我所能想到的做法还要阴险三分啊?!”不怪阿豆会这么说,现在的修炼界,已经是妖修们不能去的地方了,因为两边有协议,妖修们只能在妖修的地盘活动,而修炼者却可以在妖修的地盘自由来往,只需要得到主人的同意。

    一般情况下,妖修们不会禁止修炼者在自己的地盘上活动,象这样的协议,根本就是单方面的,得利的也都是修炼界那边的人。类似的手段还有很多,总的来说,修炼界那边得到了大多数的好处,给予妖修们的,只不过是些无关紧要的东西。

    妖修们吃亏就吃在,他们需要修炼界那边的东西。

    别看妖修们的实力普遍很强悍,内心里,却依然对修炼界的生活比较向往,妖修们想不明白,人类修炼者怎么就喜欢聚居在一起呢?难道他们不怕互相之间掐起来吗?和修炼界的修炼门派比起来,妖修们虽然也有类似的群居组合,等级制度却保持得和平时没什么两样。

    再说得清楚点,其实妖修们也会拉帮结派的,效果却和没有拉帮结派的差不了多少,也就是一个比较大的地盘里,最强大的妖修拥有绝对的话语权,然后下面分散着许多较小的地盘。上面住着实力相对比较弱的妖修,地盘之间,依然保持着互不侵犯的状态。

    这里说的互不侵犯,可不是闹着玩玩的,一旦相邻的妖修有过界的行为,他们之间绝对会拼个你死我活的。对于妖修们来说,这关系到尊严的问题,值得用生命去捍卫这样的尊严。

    修炼者们就是看准了这点,才能随意进入妖修们的地盘,付出的,只是些小小的过路费而已。

    有时候,甚至连过路费都不需要,到不是说妖修们很大方,而是修炼者的到来,会让妖修们感到自己得到了尊重。修炼者来了,绝对会先和妖修们打上一个招呼,得到同意之后,才会进入,在这之前,修炼者会老老实实的等在地盘的边缘,根本不会越过边界一步。

    和野兽划分地盘一般。妖修们也是用**来划分自己的地盘,区别只在,野兽的**比较腥臭,很浓郁的那种;而妖修们的**,不但不臭,甚至还带有种奇异的香味,不算浓郁,却能够让人轻而易举的嗅到。

    然后,修炼者们在离开妖修地盘的时候,都会留下一些得到的东西,可以是珍贵的药材,也可以是常见水果之类的。在妖修的地盘上,野兽是受到保护的,修炼者们为了不惹到妖修们,就算被野兽攻击了,依然不会出手的,打狗还要看主人呢,更何况人家的背后站着实力强悍的妖修呢!

    一般来说,妖修的地盘都比较大,妖修们对于自家地盘上的产出,基本是不怎么在意的,他们在意的只有一件事情,那就是如果修炼者采掘到了珍贵的药材之后,必须算在妖修的头上,然后等到足够多的时候,可以用来换取丹药。

    药材当场可以拿走(当然也可以选择放在这里),只需要在下次路过的时候,把丹药拿过来就行了。所以说,妖修的地盘上来的修炼者越频繁。也就意味着可以得到更多的丹药,这样的情况下,妖修们对于修炼者在自家地盘上的活动,也就不大会采取阻挠的举动了。

    或许有人会说了,采用记账方式的话,下次只要换个修炼者过来,岂不是又要重新记账了?是的,就是这么个道理,不过对妖修们来说,这是很容易解决的一件事情。修炼门派的修炼者,都是练习同一种修炼技能的,到时候,除非这个门派的修炼者都不去这个妖修的地盘了,不然的话,只要被妖修发现你的修炼技能和以前的某位修炼者一样,他的帐自然而然的就会挂在你的头上了。

    和妖修们是没办法说理的,并且这样的要账手段确实很好使。

    当然了,还有些是散修的身份,修炼的技能五花八门,那么妖修们又该如何认定呢?很简单,一旦察觉到你修炼的不是任何门派的技能,就会被归纳到“杂修”的范围。对于妖修们来说,杂修不是骂人的话。指的是你的修炼技能让他们分不清楚了。

    既然是分不清楚的杂修,那就啥都别说了,归到一起之后,以前该算的帐,也就挂到散修们的头上了。

    这样的情况,显然对散修是不利的,并且越是到了后来,就越是对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最新网址:m.xvipxs.net
上一章 回目录 下一页 存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