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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六 低调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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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六 低调的开始 (第3/3页)

 这么重大的事情,孔珍当然也来了,她以一个女人特有的细致,帮助刘芒歌打扫了卫生,还帮助他买菜做饭。

    可是第一天一点生意也没有,甚至连一个来问的也没有;第二天也是如此……直到第四天的时候,孔珍受不了了。

    虽然这个刘芒歌弄的这个地方很简陋,但是孔珍是很喜欢这个地方的,一方面她觉得这是刘芒歌的事业,是自己以后男人的事业,所以很看重;另外一个方面她虽然是住在学校,但是每天都会过来帮助刘芒歌做饭和料理卫生,这总感觉很像是过rì子,要知道和自己喜欢的男人在一起过rì子,这是一件很惬意的事情。

    可是最终孔珍还是受不了了。

    原因很简单,这个地方不赚钱,还花钱。

    以前的时候不觉得,可是突然在外面租房子了,然后茶米油盐酱醋茶都要花钱,这做一顿饭也是要成本的,这样下去会把刘芒歌吃空的,所以她呆不下了,于是她有了个新的决定。

    孔珍去外面打工了。

    孔珍把所有想过的问题和刘芒歌说了,然后刘芒歌觉得也是有道理,俩人在这里做吃山空,还不如有一个去打打零工,但是刘芒歌不让孔珍去干重活。孔珍同意了。

    孔珍干的打的第一份工是打字员。

    这个工作很适合她,他们班上的五笔打字录入课,孔珍是全班第一,一分钟是一百二十个字,再说这工作也不累,还能一个月赚一千五百左右。

    刘芒歌放心让孔珍去了。

    像打工这种事情刘芒歌那是不知道干过多少次了,从最简单的洗碗刷盘子,然后是到家政去帮人家打扫卫生,擦玻璃,甚至劳动力市场上的劳动输出,这些刘芒歌都干过,这对于他来说都不算是什么,但是刘芒歌他忘记了一个事情。

    孔珍是大家闺秀,从家庭条件来讲,说她是个小公主都不足为过,所以孔珍从来没有打过工,而她现在这样做就是害怕刘芒歌干得不好。

    孔珍对刘芒歌的爱可见一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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