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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〇一章 十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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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〇一章 十条罪 (第3/3页)

  事实是其他三个老大是苦病老,议都没得议,何来异议?岂不是睁着眼睛说瞎话?

    第五条,王安石判案简直是随心所欲,“与法官争论刑名不一”,比如那件阿云案,王安石就“挟情坏法,以报私怨”。

    这又是没影子的事,难道王安石与那阿云有一腿,或者报那一个怨?司马光?两人现在不是没有翻脸吗。

    第六条,王安石“初入翰林”,就“称弟安国之才”,请小赵赐王安国进士。对人“小惠必报,纤仇必复”。当上参政以后,则“卖弄威福,无所不至”。有小人“奔走门下。唯恐其后”。阴结朋党,“怙势招权”。

    王安石是赐了进士,然而条例司现在只有两个官员,一是小苏,二是吕惠卿,吕惠卿不好说了,但小苏进了条例司,难道也是奔走门下?

    第七条。宰相不视朝,王安石任意“逐近臣补外”,“意示作威,耸动朝著”,以“专威害政”。

    王安石是逐近臣补外,可其他几个宰相得视朝啊,其他三人病老苦,王安石比吕诲更苦逼,当真中书里不做事吗?

    第八条,王安石气死了唐介。他联想道:王安石能气死一个。就能气死第二个,如此下去还了得!

    第九条。王安石鼓动章辟光“进危言以惑圣聪”,“意在离间”,“朋奸之迹甚明”。

    这一条就更奇怪了。

    当年赵曙在闹濮仪,高滔滔与赵顼都不大认同,赵曙闹得越欢,内宫反而越团结。特别赵顼带头,兄弟三感情好,与两个太后关系也不错。因此两个太后对两亲王也十分重视。前年赵顼继位。

    著作佐郎章辟光上书,岐王赵颢也渐渐年长,不适宜呆在内宫,让赵顼最好将赵颢迁于宫外开辟王府。这也是好心话,沾到这个皇权,不要说兄弟了,即便父子也往往会反目成仇。

    然而高滔滔大怒,认为章辟光是在离间赵顼兄弟。赵顼为了让母亲高兴,便派人将章辟光抓到大牢里关了起来。实际赵顼也不想处理章辟光,但母亲在气头上怎么办?这一拖拖了两年多,赵顼看到母亲气早消了下去,也将这件事差不多忘记了,于是将此案交给中书审问。

    王安石看了一下案情,立判章辟光无罪。

    本来就没有罪吗,即便说错了,人家也是为了赵顼好,为了宋朝宁。

    但正是这个案子引起了吕诲恼火,他坚持章辟光有罪,是离间皇上与亲王。好吧,为了团结,最好将赵允让的几十个孙子一直重新搬到皇宫,那才叫热闹与友**呢。

    实际闹将开来后,现在的高滔滔也都一笑了之了,你一个吕诲就是舔高滔滔屁屁,人家也不会领你的情。

    第十条,王安石“居政府与知枢密者同制置三司条例”,意图“兵与财兼领之”,“掌握重轻可知矣”,其所作所为,“实动摇于天下也”

    只有这一条说中了,王安石在集权,可这个集权是赵顼准许的。

    按照惯例,御史在朝堂上弹劾宰相,宰相是不能还嘴的。

    不过私下里可以向皇上申诉。

    但还用得着申诉吗?王安石也气着了,俺气出病了,请病假。他这一请病假好了,中书彻底罢工。

    赵顼不得己,将曾公亮与王安石喊来问话,问王安石怎么办。王安石说,该怎么办就怎么办。

    于是出吕诲于邓州,苏颂写制书,他问曾公亮这道制书怎么写,曾公亮只说了一句话:“章辟光治平四年上书时,王安石在金陵,吕惠卿在监杭州酒税,如何得教?”

    苏颂会意了,于是草写:党小人交谮之言,肆罔上无根之语。

    赵顼看到这一句大惊,这句批上了,吕诲算完蛋了,苏颂无奈道,乃是曾公说的。赵顼也无语。

    但这个十条大罪,让王安石终于失望了。

    于是他推荐吕公著接替吕诲为御史中书,由翰林学士到御史中丞,严格来说,是平级调动。但没那么简单,因为吕公弼是枢密使,按照规矩,吕公著做了御史中丞,吕公弼就得要下去。

    这是有意相逼吕公著,我初来京城,孤身一人,巴结你,你可以不睬我,但我现在是参知政事,继续巴结你,你凭什么高高在上?

    然而吕公著就是高高在上,甚至默认吕公弼主动辞相,他就是不接过王安石送来的橄榄枝。

    吕韩范,吕!

    这才是大宋眼下的第一豪门。

    王安石没办法了,也不能再拖了,变法开始!(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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