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第七十六届匈奴代表大会 (第3/3页)
题终于达成了一致意见,我们要高举匈奴勇士主义的伟大旗帜,认真贯彻匈奴的光荣传统,尊重前任匈奴王的遗愿,接过他手里的伟大的未完成事业,那就是――把那只打伤了匈奴王的BOSS干掉!
谁干掉那只BOSS就可以继承王位,这个任务虽然有点难度但也算公平,几位王都没有提出反对意见,事情就这么定下来了。
回到别馆我问公主,有没有对哪位王产生好感。如果有我就去想办法帮那个幸运的家伙一把,别的人我就去暗地里拖后腿了咯~公主摇摇头,神情落寞的说,“红尘,嫁给谁都一样,我一个都不喜欢。算了,红尘你也不用为我担心了,我会活的好好的。”这样啊,这样可不行,这就表示我要去拖所有人的后腿了嘛――
等到公主睡了我马上化身为兔溜出了房门,这样就米人发现我了(你小心被人发现当菜烤了),那几位王都很着急,我听见他们说要马上准备去动手,免得被别人抢了先,几位王都是这个想法,我也只好晚上一起行动了,哼BOSS是这么好打的么,拖你们后腿的最好方法,当然就是我去帮那只BOSS罗~~~
尾随着其的一票人,我可不知道那只BOSS在哪里,要是BOSS本身够好把他们全部灭了就好了,我就不用出手了,省心啊。
出发了以后我才发现这只BOSS很好找,原因很简单,这只BOSS全身上下都燃烧着熊熊的大火,简直就是夜晚指路的明灯了嘛,果然很威风,不过如果让这只BOSS住到南方去估计它就没这么爽了,经常下个大雨浇熄了它(BOSS菜鸟,我身上的火有那么好熄的吗。)
恩,目前我要做的事情很简单,我摸出只胡萝卜蹲在一边,小小的兔根本米人发现我,现在我的行动就是――坐山观虎斗!嘿嘿,偶就是那只准备捡漏的渔翁了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