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80章 网络搜索词 (第2/3页)
金在中、金俊秀、朴有天三人和s.m公司达成和解协议,“东方神起”之名归属s.m公司所有,金在中、金俊秀、朴有天三人和s.m公司所签署的专属艺人合约无效,s.m不再干涉三人的演艺活动,金在中三人也无须赔偿任何损失予s.m。从条款上可以看出,s.m做出了极大的让步和妥协,但也难以挽回粉丝们对s.m公司的成见。
在协议达成后,出道六年的东方神起,正式宣布散伙,至于依然留在s.m公司的允浩和昌眠,以后会不会再次以“东方神起”之名回归,那就要看s.m公司的态度,毕竟有了hot、ses和神话组合的前车之鉴,谁都说不准。
东方神起成员之间分道扬镳已成定局,虽然早有预感,但仙后依然难以接受这样的事实,甚至有行为过激的粉丝,跑到s.m公司门口和官方网站发表威胁之言。更有甚者,仙后集体到梓熙的个人网页上留言,希望他能够动用在s.m的权利,挽回东方神起。
可惜合约已经解除,金在中、金俊秀、朴有天三人也已经在解除合约后,第一时间完成了跟c-jesentertainment的艺人签约,正式以jyj这个新组合的名字展开活动。这一切已成定局,根本就不可挽回。
粉丝对李秀满和s.m公司的不满已经到达顶峰,吵闹着要把他拉下马,但这些根本不足以影响李秀满的正常生活,他也已经不是第一次经历这种事。在公司内部的暗涌,有梓熙这位第二大股东的支持,根本就无人能够撼动李秀满艺人总监和金英敏社长的地位,让哪些本来蠢蠢欲动的理事不得不暂时偃旗息鼓,背后只能暗叹李秀满的好运气。
这次s.m公司能够如此爽快和三人达成协议,梓熙起到了不少作用。梓熙背后有专业律师团,对东方神起的合约进行了详细的核查,根据韩国颁布的法律规定,这种奴隶条约,不管放在地方法院还是最高法院,最终也只能以失败收场。既然三人去向已决,何必浪费不必要的金钱去继续打官司呢?跟他们在这样闹腾下去,只会让s.m公司流失更多的粉丝,甚至会影响到其他几支组合的发展。既然这样,还不如早作决定。
李秀满何尝不知其中的关键?事情闹的越久,对他就越是不利。现在既然有梓熙的支持,他就可以安心去做。对于金在中三人,李秀满是满肚子怨气,可现在全韩国乃至全亚洲都在关注此事,他也不可能动用人脉去彻底封杀三人。反正现在内外不是人,早点结束争吵,可能还能消除更多的不利传言。
其实让李秀满让步的主要原因,还是源至于s.m公司另外一支男子天团superjunior。自从韩庚在中国内地演出失踪后,终于有了他的消息。但是这并不是什么好消息,韩庚通过中国内地的发言人,向s.m公司提出了解约的申请,还一度威胁要是不解除合约,他将会学习金在中三人的行为,向首尔中.央地方法院提交判决与s.m公司“专属合同”无效的诉讼。
真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s.m公司是祸不单行、流年不利。不管此事跟李秀满有没有直接关系,在仙后攻击完他后,妖精也加入对其进行炮轰。这也导致了李秀满愿意尽快结束和金在中三人的官司,尽可能的保住superjunior。
也不要说09年的年末s.m公司霉运不断,没有什么喜事。少女时代第一次亚洲巡回演唱会终于正式展开彩排,首两场在韩国首尔“奥林匹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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