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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一章 (第1/3页)
那是一个偏僻的山村,我乘车进去,沿着山路,颠簸了五个多小时才到,很小,每几天才有一辆车,警察怕是找不到这里,可是我还是担心他们会找到这里,所以每天晚上都会被一些声音惊醒。
终于有人来了,来的不是警察,而是自己人,带来了好消息,说是风头已经过了,可以回去了。
我那个高兴啊,在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嘴巴都淡出鸟来了,就当我想转身收拾东西的时候,来人抽出了一把刀,就朝我头上砍来,这是一个新手,就和我当初一样,迫不及待,可我不是那个姓李的,我每天都在防备人,今天也不例外,我架住了他,把刀打飞到一边。
我们俩身上都没有刀,可是我有铁丝,那是我正准备做一个晾衣架用的,所以我绕到他身后,用铁丝在他脖子上绕了一圈,用力一拉,那手无助的向后挥舞,可是就是抓不到我,时间一点一点的过去,那手渐渐软了下去,最后再也不动了,他死了,我突然觉得喜欢这样的方式,干净,没有一点血腥,安静,没有一丝声音。
啊,原来这是一个非常HIGH的方式。
所以我顺手将那昏倒的女人也一并HIGH到了顶点,等到她被勒醒来的时候,已经迟了,那挣扎实在无力,就象沉入水底的人最后划动几下手臂,当我将铁丝从她的脖子上解下来的时候,我才发现,原来她就是那天和我上chuang的女人,那个该死的三千块。
杀了四个人,我想就算警察没查到,我也应该跑路了,我拿了老大家所有值钱的东西,他的钞票,他的珠宝,他的黄金,甚至他衣服,因为我需要衣服换洗,去商店买实在麻烦,况且我和他的身材差不多,而且他的衣服似乎还不错,穿上去照了照镜子,又梳了梳头发,感觉自己衣冠楚楚,还象个人样。
把东西往包里一塞,我就出门了,出门的时候,我还特地把他家的门带上,锁了三道,我想这样至少好长时间不会有人发现他们。
临走的时候,回了家一趟,老爸老妈都睡着了,于是我偷偷的把丫头给叫了出来,塞了她几叠钱,说是哥要离开好长一段时间,让她照顾爹妈,丫头似乎明白什么,小声的,死活不让我走,我掰开她的手,头也不回的走了。
我用的是铁丝,可是从那以后,道上的人都叫我钢丝,也是因为这个称呼的原因,我订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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