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四章 大战序曲 中东路(二) (第3/3页)
葛光庭凭直觉感觉到宋哲武是倾向出兵的,只是好像还有一些顾虑,忙说:“宋将军请讲,静岑定知无不言。”
宋哲武有些不好意思地说:“东铁路是怎么一回事?”
东铁路的修建这是三十年前的事,比宋哲武的年龄还要大,宋哲武不知道是怎么一回事并不令人奇怪。葛光庭只好开始给宋哲武等人“补历史课。”
“东铁路又称东清铁路或东省铁路,简称东铁。它是沙俄侵华的产物。19世纪末,沙俄为侵略国东北,称霸远东,乃根据1896年的《俄密约》,在国的土地上,利用国廉价的劳动力和沿路的各种器材而修筑的从满洲里经哈尔滨至绥芬河的东铁路主线,与俄国境内的西伯利亚大铁路相接。后来又根据1898年的《旅大租地条约》,修筑了从哈尔滨经长春至大连的东铁路支线,从而形成一条由主线和支线组成的2800余公里的“丁”字形的铁路。1904日俄战争后,沙俄败北,依据1905年的《朴茨茅斯条约》,将东铁路长春至大连段割让给日本,并改称南满铁路。其余,以哈尔滨为心,东至绥芬河(东线),西至满洲里(西线),南至长春(南线),仍为沙俄所控制,时称东铁路。”
葛光庭喝了口茶,润了润有些干渴的嗓,他虽然心里有些急,可是还得耐着性给这几个年轻人“补课”。
“1924年5月31日,苏达成建交协议,苏联方面废除沙俄时代签订的一切损害国主权的条约,放弃一切租借地、领事裁判权、治外法权及庚赔款等;签订了《俄协定》(即俄解决悬案大纲15条。暂行管理东铁路协定11条,声明书7项)。关于东路,“悬案大纲”说:‘两国政府声明:东铁路纯系商业性质;并声明,除该路本身营业事务直辖于该路外,所有关系国国家及地方主权之各项事务,如司法、民政、军务、警务、市政、税务、地亩(除铁路自用地皮外)等,概由国官府办理。”“苏俄政府允诺,国以国资本赎回东铁路及该路所属一切财产;并允诺,将该路一切股票、债票移归国”。“两国政府承认对于东铁路之前途,只能由俄两国取决,不许第三者干涉。’《俄暂行管理东铁路协定》规定:东路设理事会,为议决机关,置理事10人,理事长为方,副理事长为俄方。本铁路设局长1人,由俄方担任,副局长2人,俄华各1人担任,均由理事会委派,由各该政府核准,其职权由理事会规定;路局正副处长由理事会委派,如处长为华人,则副处长为苏俄人,反之亦然;路局各级人员按苏两国各半任用。(《俄解决悬案大纲协定及声明书》(1924年5月31日)、《俄暂行管理东铁路协定》(1924年5月31日),随后,苏俄政府鉴于东路处于奉系军阀张作霖统治的势力范围内,乃于同年9月与东北地方当局签订了《奉俄协定》,其除了包括《俄协定》之内容外,还把东路无偿全部交给国的期限以旧俄时代规定的80年缩短为60年(至1956年9月7日期满);并在此期间内允许国赎回,赎路价款由双方估定该路实价后,以公道原则确定。”
“既然已经签订了这个《俄协定》,就应该遵守啊!”王叙有些不明白地问。
“这是丧权辱国的协定,是苏联秉承老沙俄的衣钵强加给我们的,我们为什么要遵守。”箫国栋狠狠地瞪了王叙一眼。
葛光庭叹口气说:“如果是南京政府和苏联签的协定,我们自然要遵守,可关键是它是和北洋政府签订的。现在的南京政府并不愿意接受这个协定。”
感谢各位书友提出的建议,只是原大战还要等一段时间,还要和老毛打一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