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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到达芬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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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四章 到达芬莱市 (第1/3页)

    在婉言拒绝了雷矛部族族长和长老们的热情挽留后,龙宇和墨白又踏上了征途,当然,这次他们又多了一个伙伴――马维.影歌。(看小说到 .)这是休的主意,也是马维自己的想法,她也算得上是一个天份比较好的女人,只可惜部落里金币有限,只供她在大城市里学习了一段时间。

    但仅仅是那么一小段时间,她却凭着自己的天份和努力在辍学前晋级为五级铠斗士,不得不说是一个奇迹。

    “马维就拜托两位大人了。”休不舍地说道,虽然离别是痛苦的,但休知道自己的女儿不应该埋没在这个古老的部落,现代都市才是她真正的幸福和归宿。

    “父亲。”马维眼眶有些湿润了,这个勇猛不下男子的女战士此刻心中也同样不舍……

    “我一定会常回来看您的……再见,父亲。”马维扭头不再看休,因为她知道自己的眼泪就要掉下来,她不想让父亲看到流泪的自己。

    “上车吧,休族长你放心,我们会好好照顾马维的。”墨白说道,罢了向众族人摆了摆手,发动飞梭扬长而去。看着飞扬起的沙土,休驻足许久,终于在长老们的劝说下回到了部落领地中。

    一辆飞梭有六个座位,墨白因为驾驶的缘故理所当然坐在最前排左边的位置,龙宇则坐在第二排靠右,马维靠左,水母殿后。自然水母的身份也曝光了,马维开始时差点晕过去,换了谁看到一只大狗摆弄着笔记本电脑都会很惊讶,如果知道这只狗还是在写小说的话,恐怕没有心脏病也要吓出心脏病来。不过无妨,心脏病在这个年代早就不是什么严重的疾病了,只要几个月的疗程就可以药到病除。

    马维向龙宇和墨白以象神的名义发誓绝不会把这个秘密告诉别人,当然她也没想到要背叛龙宇,毕竟人家是她的“救族恩人”。

    因为雷矛部族的关系龙宇等人晚了两天才到达芬莱市。墨白驾驶着飞梭从芬莱市的西北方向进入的郊区,花了不到十分钟的车程龙宇等人终于上了飞梭专用的悬浮跑道了。

    “啊,爽!”墨白伸了个懒腰道,“终于可以试试这车的性能了,走!”墨白将飞梭速度一下提高到顶,飞梭无声无息地飞射了出去。

    “舒畅啊,我一直没钱买这么一部好车!”墨白兴致勃勃地说道,身后是吐得脸色苍白的马维,龙宇身体素质不是一般人能比的,这点冲击对他来说根本不算什么。

    此时他们已经来到了芬莱市的市中心,芬莱市作为一个商业都市它的武力或许没有哥特市和大都会强劲,但它的经济发达程度绝对是两家合起来也比不上的。

    芬莱市还有一个很大的特点,那就是冒险家和佣兵团的数量巨多。甚至有人戏称芬莱市是冒险者和佣兵的天堂。

    原来芬莱市市长自知芬莱在武力上的孱弱,他很果断的颁布了一条令冒险家和佣兵团振奋的法令:一切佣兵和个人冒险团体在本市均属于合法团体。也就是说佣兵们不用在进城的时候强制缴纳不菲的保证金了。

    想想吧,一个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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