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混进城 (第2/3页)
毛毛怎么掉了啊?现在又不是夏天,不需要换毛呀!”狼人手上抓着一大把的毛发,心中十分不解,“算了,反正我肚子里有五蕴珠,珍珠美人说了,凡人戴在身上可以寒暑不惧,也就不需要这些毛毛来保暖了。没了毛毛,穿上衣服也一样!”
狼人手忙脚乱的把衣服胡乱穿在身上,拿着那把匕首匆匆离开了。
自从用了那柄剑挖坑,狼人就对这些可以让人节省大把力气的工具非常感兴趣。
如果要进到人类社会中,带着长剑会十分惹眼,不利于他准备低调行事的计划。尽管狼人更加中意那柄长剑,也只有舍弃掉,拿了那柄目标较小的匕首走了。
柳家庄是绝对不能回去的,现在那里肯定乱成了一锅粥!
他如果敢回去,一旦被发现,肯定会被重新关进笼子里面!狼人是一天都不想再关进笼子里,所以在没有自保能力之前,狼人是绝对不会回去柳家庄!
如果要学习写字,最好的办法是到大城市里去。
狼人在柳府听到那些家丁丫头八卦的时候,曾经说起过距离柳家庄数千里之外的雷音城,是万里之内最大的城市,比起柳家庄不知道要大了多少倍!
那么大的城市,肯定有教人写字的地方。狼人决定了,他要去雷音城。
一个月后的清晨,雷音城西门外,无数进城的百姓排了长长的队伍,等待着城门开启。
时间尚早,城门一时半会儿还不会打开,等待进城的人无聊之余,便扯着嗓子聊开了。
“张老六!你小子又进城去赌哇!小心晚上回家老婆跟人跑了!”有人张口调笑道。
“你老婆才跟人跑呢!老子是进城卖山药的!”背着背篓的年轻男子骂了回去,然后扯了扯背篓的绳子,炫耀里面装着的山药。
“王婆,又进城看孙子啊?”一个挑着两个酒桶的中年汉子问道。
“是呀,喂的母鸡生了蛋,拿去给媳妇和小孙子补补身子!”头发花白的老婆婆扬了扬盛满鸡蛋的篮子说道。
这种种类型的谈话简直是数不胜数,好一个热闹的早晨!
狼人躲在一口装了戏服的大箱子里,听着外面的吵闹声,无聊得简直要打哈且。
他昨晚就到了城门口,可惜晚了一步,城门已经关了,就只好在城外找了颗大树爬上去,准备在那里睡一晚上。
刚巧树下来了一班没来得及进城的戏班子,也在这树下安营。狼人本想离开另找一颗大树栖身,听到下面人的谈话,顿时改变了主意。
“现在这些当官的,总是想着怎么捞钱!以前的进城税多便宜,现在涨了这么多!”
“就是嘛!我们这么多人进城,不知道要多交多少钱!”
要交进城税,意思就是拿钱给城门官,这样才能进城。
狼人当场脸就垮了,他先前一直过着野人的生活,哪里来钱给那些狗屁城门官!
这雷音城城墙修得够高,就算是爬上去了,城头还有不少士兵巡逻,万一被发现了,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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