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咬着手了 (第3/3页)
虽然这一天下来他只吃了两个生柿子,但是现在的庄蝶语,必须吃点儿有营养的食物。
幸好,胡骄小时候在农村长大,下河摸鱼是常有的事。
河里的大鱼不少,而且因为这里很少有猎食者,一条条都是又肥又傻。
而胡骄现在虽然身体糟糕透顶,但是因为吃了六颗七彩糖丸,精神却异常强大,那条木棍拿在手中,没有费太大力气,就叉中三条肥鱼。
大的有两斤、小有也有半斤多。
就着河水刮鳞开腔,把鱼收拾干净,手边却没有火种。
胡骄知道钻木取火的道理,但是周围没有干木头,而且钻木取火真正要取出火来也是非常不容易的。
只有先吃生了的!
胡骄先用石片把鱼切成两片,然后切了一点鱼肉放在嘴里,淡淡的腥咸带着一股鱼鲜,倒是不难下咽。
为了快速恢复体力,胡骄把那条大鱼除去头尾都吞进肚里,接着细细地弄了一排鱼片,拿到庄蝶语面前。
叫了两声,庄蝶语却没有反应,胡骄除去她头下的硬石,让她枕在自己腿下。
“必须尽快让庄蝶语吃东西,否则这病症或许还会恶化。实在不行只有嚼烂鱼肉嘴对嘴喂了,反正她是女朋友。”胡骄鼻子里哼了一声,心中莫名的泛起一股甜蜜,捏起一片鱼肉嚼了嚼,又咕的一声咽下。
“用石头也可以捣烂,没必要趁人之危吧?”
胡骄难得地笑了笑,把庄蝶语重新放下,用石头把鱼肉捣烂,用河水和成鱼糊,盛在一只大片的叶子里,用手指勾起一块送到庄蝶语口中。
也许庄蝶语是真的饿了,昏迷之中,皱着眉头,毫不拒绝地一口吞下鱼糊,小巧的舌头还在胡骄指头上舔了舔。
胡骄心中大喜,能吃东西就好了。
正想着,食指一阵剧痛,庄蝶语咬住胡骄的手指,用力啜食手指上流出的鲜血。
“小、小语……”
胡骄身体一颤,安静地坐在那里,直到庄蝶语扭过头把手指吐出来,才又刮了一块鱼糊送到她嘴里。
庄蝶语仿佛吃药的像小孩子,又啜着手指允吃起来。
耐心地喂了近半个小时,庄蝶语把那条半斤左右的鱼吃完,就再也不肯吃了。
刚才吃了些鱼肉,胡骄恢复部分体力,准备把剩下的鱼肉喂黑鸡。
昏睡中的黑鸡尖嘴紧闭,胡骄把它的嘴巴撬开,塞了一点鱼肉进去,它却只是噙着,丝毫没有吞咽的动作。胡骄干脆捏住它的嘴巴,看它会不会吞咽,谁知黑鸡却如死了一般,毫无反应,试了几遍,胡骄无奈的放弃了。抬头看了看天空,眼看就要天黑,必须找一个住的地方。
胡骄去河边洗了把手,借着水影看了看自己的这副面庞,眉目虽然还算可以,只是脸上肥肉太多,眼睛里带着一股戏虐之气,论容貌比原来的身体差了不止一个档次。
论体质,那更是有如云泥,没得比了。
“哪怕是一只鸡,我现在都救到了小语,更何况我现在拥有了人的身体!总有一天,我会重新夺回我的肉身!”
胡骄轻轻念了一句,把黑鸡揣进怀里,背起庄蝶语,顺着河边寻找过夜的地方。
虽然身上依旧酸痛,但是现在的胡骄信心和体力都充沛了许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