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四章 另有玄机 (第2/3页)
肯定是很了解律法的。既然如此,苏记为了避免让你们吃亏,就不太可能以你家的名义去状告赵成蓝……”
“这话怎么说?”赵四娘迫不及待地问道。相比起赵成蓝的生死,赵四娘更加关心苏记商行对自家的真实态度。
赵元娘解释道:“咱们大燕国的律法不但有‘大义灭亲’,还有‘亲亲相隐’。除了像谋逆之类的重罪必须告发外,律法并不是很鼓励‘告亲’。《大燕律》里就明文规定,‘证亲有罪,先杖二十’。也就是说不管你所告发的亲人是否真的有罪,只要你告了他。就必须要先吃二十杀威棒。”
“什么?这还让不让人讲理了?这个《大燕律》是谁写的?实在太坑了!”赵四娘这个法盲一听,登时咋呼了起来。
赵元娘深深地看了赵四娘一眼,心中暗道:那是孝章太子由主持编纂的。想到那位仁厚纯孝的先太子,再看看忠厚老实的赵永忠。赵元娘觉得这两个八竿子打不着的人竟有些共通之处。
不过赵元娘却不打算在赵四娘面前过早地提起那位殿下,继续先前的话题说道:“而今对赵成蓝的判决都下来了,你们家并没有受罚。这就证明顾虑周全的苏记为了不让你家承受那二十杀威棍,递状子的时候确实没把你家作为原告。”
赵四娘闻言。还是对苏记商行的态度存疑,沉吟道:“倒也不一定是苏记顾虑周全。处处为咱家着想。其实赵家铺虽是咱家和我外公家两家人合开的铺子,可在官府登记时我却把它记在了我外公一人名下。苏记替赵家铺状告赵成蓝,也就是以我外公的名义告她,咱们原本就不用吃那二十下。”说到这儿,赵四娘扬声道:“爹,这可咋好呢?要撤状子得让外公去才行呢!”
赵永忠登时语塞。他敢厚着脸皮跟赵四娘提,却绝不敢和他老丈人说呀!要是他不怕死敢在众人面前漏半点儿口风,他的岳母大人就敢撕烂了他。
“这、这,要不四娘你去劝劝你外公?”赵永忠不死心,觍着脸求赵四娘道。
赵四娘冷哼一声,不置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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