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刽子手是技术活【网络整理】 (第1/3页)
刽子手,这大概是古代一项优秀选手很少的技术工种。因为杀人,百分之二百是一项难度颇高的技术活儿。
在古代,很多刽子手都是家族产业,子承父业,从小练习,这样才能保证过硬的杀人技巧。在法国,一位被宣判有罪的人,为了救自己,自告奋勇当了刽子手,他用的是剑。在1626年,这位哥们儿用了29剑才把查莱斯伯爵砍死。碰到这种蹩脚的刽子手,罪犯的心情不知该怎么形容。我想,查莱斯伯爵对于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绝望感,大概是很有发言权的。在这种时候,杀人甚至已经不仅仅是关乎技巧的问题,已经上升到道德、人品的高度了。
当看到一位刽子手砍了5斧子才将一个罪犯的头砍下来的时候,我仿佛看到颈椎骨的骨屑随着扬起的斧子,从趴在断头台上极其无语的罪犯脖子处纷纷扬扬地飞到了空气中。如果那个时侯他们还能够祈祷的话,大概是希望下一斧子过后自己的头就能滚到地上去吧。
所以说,吉勒汀医生算得上是救苦救难的观世音,他发明的吉勒汀式断头台,让罪犯避免了挨上很多斧子而不死的悲惨命运。只要轻轻拉开那个绳索上的结,斧子从高处落下,就可与过去一刀两断。我在一部关于方世玉的影片中看到过这种断头台。这让我很欣慰,以为在封建时代晚期的中国罪犯,终于也是享受到了高科技带给他们的痛快。但让我悲哀的是,无论是学识渊博的龚老师,还是一位对古物颇有研究的朋友都向我表示:至少到目前为止,还没有证据表明吉勒汀式断头台在中国出现过。阿门,上帝保佑那些可怜的灵魂。
在杀人技巧的锤炼上,中国人体现出了比外国人多得多的精益求精精神。除了没有看到用29剑才砍死一个人的记录,即便是打屁股这种看起来比砍头轻得多的刑罚,中国人也是一丝不苟。
比如明朝时的廷杖(用棍子打屁股),就是难度颇高的技术活,行刑者是要经过严格训练的。当时的廷杖分为两种:着实打和用心打。这样说吧,如果你犯事了,皇帝很不开心,决定对你实行廷杖。那你得老老实实脱了裤子趴在那里。这个时候监刑体质的时候,毕竟那10几、20几斤重的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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