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大叔在身边:实习有妖怪 (第3/3页)
来吃午餐了。想想也罢,小姑娘之前一直很向往实习积累工作经验,他不想成为她成长之路上的绊脚石,只有……忍忍吧!
厉锦琛打开身边的塑料袋,里面的豆浆和油条早已经冷了,他就着两三口吃完,目光却不时注视着大厦的大门,最后下车将垃圾扔进路边的垃圾筒里,在外站了一站,又上了车,终于开车离开。
……
“咱们这里从来还没有实习生,所以你是头一个。实习费就要问人事科了,不过按规定,只要是这里的员工,不管是在试用期,都有楼下食堂的就餐券。”
萌萌从经理手里接到一张打印得很简单的餐券,瞬间星星眼了。回头就跟同事大姐得瑟,“哦,这个是是我打工赚到的第一份薪资啊!真舍不得用啊!我能不能要一张做纪念啊?哦,拍下来?我手机在柜子里。那好啊,你帮我拍了,晚读下班了把照片传给我哦!”
她这一乐呵,竟然就把大叔还在等她电话的事给忘了。
这一日过去,萌萌觉得真不轻松,疲倦却又觉得很充实。第二日也一早准时上班,做事更认真勤奋。因听说她是帝都大学的学生,前来勤工俭学,很快认识了几个个性爽朗的富家洋妞儿,交换学习语言。
奥伦晃上楼时,远远地就瞧见那个熟悉的冬瓜妞儿正拿着小本不知在记什么,十分专注,便生了坏心眼,悄悄摸到后方,一声大吼,吓得远近路人都拿看神经病似的眼光看他,他也不以为意。高兴地欣赏着小姑娘白着小脸,明明气得不行,瞪着一双火艳艳的大眼,却只是瞪了一会儿,就默默地收起笔和本子,恭顺地行礼,脱口是千篇一律的官方词令“请问有什么我可以帮您的吗?”。
顿感无趣儿!
可又实在不甘心,说真的,他也觉得自己这种心态满找抽的,但就是忍不住。人家不听话的时候,恨不能杀了对方;人家听话了,臣服了吧,又觉得不爽。想想还是被骂被打的时候,比较刺激。操,他这是存心犯贱嘛!
奥伦不爽了。不爽的时候,他也要弄得别人都不爽才觉得舒服,于是二话不提就抢了萌萌手上的小本子,翻开一看,记的都是酒店服务的规矩,还有英单词和句式语法,甚至还有亚特日常语,连他那两SB保镖的全名都端端正正地记在上面。
“记些这鬼东西,有什么用啊?!”
“回殿下,这是我社会实践活动的学习成果,对我来说非常有用。”
“切,出息!做个破服务生,还成果。你要想赚钱,赎回你那蓝钻耳钉,给本殿下做小女佣,不也一样。”
“回殿下,我现在想学的是英语口语和与人沟通的能力。”
很不幸,奥伦只会汉语,英语也不怎么样,不然当初也不会听人介绍跑去帝都大学英语角学习了。至于与人沟通的能力,更不用提有多糟糕了。他向来以自我为心,只要命令,不需要沟通,所以也没有真正的朋友。
“无聊!”奥伦一把将小本子甩了回去。
萌萌继续端着状似温和的表情,“对殿下这种生来就衔着金汤勺的人来说,不用自力更生就能锦衣玉食一辈子。但我们不是殿下那么幸运好命,能投生皇家。必须学会自力更生、自强不息的本领,**自主,养活自己。所以,学习是必须的过程。”
“我才说了一句,你就乐了这么多句,什么意思!看不起本殿下,本殿下好歹也是著名大学的留学生!”
奥伦吼得大声,但他面前的小姑娘和身后的两保镖,同时表情淡漠,心知肚明。这位变态的神经质殿下,其实学习成绩超臭,从来都是找关系花钱升的级。准确说来,他应该是一名资深的“留级生”。一字之差,谬以千里啊!
很不凑巧,亚特帝国的第一继承人,皇太子亚德尼斯殿下却是个师长们喜爱夸奖的天才好学生,在学期间拿了双学位,接手帝国部分事务之后,还在读经管系博士。其发表的几篇评亚太地区经济发展新趋势的论,在国际经济学界都受到极大的关注和好评。
总之,奥伦殿下十分十分滴,讨厌,呃,说痛恨也不为过,总之就是对于认真学习、积极进步的正能量人士,各种看不顺眼。
“不准在我面前说英。我要吃葡萄,没籽的。还有,我脖子疼,给我按摩。”心情一糟糕,这斯折腾人的劲头儿又回来了。
萌萌乖乖地应是,耐心应对,以无招胜有招,久而久之,奥伦的脾气都像打在棉花上,消弥于无形,很快这个周末就过去了。
周一,奥伦跷课,跑到美容院守株待兔,却紧等慢等地没能等来人,直等得他火冒三丈,抓着经理问缘由,经理非常无辜非常委屈地说萌萌平日要学习,只有周周日才会来实习两天。
“殿下,人家小姑娘是大一新生,课业也不轻松,您就放过人家吧!”
“放过,没那么容易。本殿下还没玩够呢!”
昂着脖子,立马走人了。坐上车后,奥伦左右都不爽,汽车起步没一会儿,他就忍不住给宅砥管家打电话,吆喝着,“那什么破学校,老师无聊,一群笨蛋围着本殿下,本殿下还能学成材吗?!我不管,立马给我转到帝都大学,我要读就读最好的学校。哪个专业?”
那小熊猫是什么专业?天天学英,八成是英系的吧?
“英语系!”
万能的管家大伯的立即应承下来,心想,当初给殿下您安排的就是这所最好的大学,谁叫你自己说什么跟一群名列亚国前茅的书呆子待在一起,太无趣儿,于是选在体育学院,天天练沙包玩儿。现在怎么突然又要去菁英云集的地方?不是这老毛病又犯了,存心找抽犯贱?!
奥伦这方满意地挂了电话,高兴地翘起二郎腿,想着:小熊猫,别以为你能躲过本殿下,咱们等着瞧!
……
哈啾!
周一的清晨,萌萌穿着运动服,站在公寓小区门口,望着高处那一抹反映着阳光的楼乐。
撸了撸鼻子,迈步跑了进去。
其实周晚回去,她就想起还欠厉锦琛一个电话,却犹豫再三,没有拔出去。
她告诉自己,万一大叔正在工作,她打过去不正好耽搁人家了吗?万一大叔正好休息,打扰了也不好,对不?万一没人接,打了也是白打……万一接了,听到他哄孩子般的调调,她就觉得难受。
总之,要想联系一个人了,什么阻拦都不成理由,要不想理一个人了,鸡毛蒜皮儿都能变成愚公的大山拦着你寸步难行。
电梯到,门打开,熟悉的灯光打亮漂亮的鲜花屏风,淡淡清爽的香气扑面而来,她踏上柔软的地毯,砰砰跳的心,也慢慢地落了地。
想,直接拿了蛋糕就走人,这是她今天唯一的目标。
但目光一下被鞋凳上的一张黄色小便签吸引,拿起来看,正是厉锦琛刚劲有力的笔迹,写着:
秋寒,入室穿鞋。
目光一落,正是她钟爱的粉红兔子毛拖,不知怎么的,她就脱下了运动鞋,穿了上去。
一步步走进客厅时,她突然就傻了眼儿,原来光可鉴人的大理石地砖上,铺上了一层暖咖色的长毛地毯,看起来真是温暖极了,让人忍不住就想用双脚踩上去。脚丫子刚钻出来时,她又想到,自己跑得一身汗臭的脚,踩上面就脏了,哪舍得。
这不会素……真的羊毛吧?
她俯下地,捻过毛毛,想拔两根下来烧烧看真假,不想大眼一瞄,又给她看到一张红色便签,取来一看,写着:可以不穿鞋,但不能玩太久。
“啊!”
萌萌太惊奇了。
这都是大叔专门为她铺上的吗?大叔怎么可以这个样子?怎么能对她这么好呢?怎么可以这么宠她呢?这只是宠爱疼爱吗?难道没有其他的感情吗?
在客厅里走了一圈儿又一圈儿,走得脑子都晕呼呼的了。直到壁钟响起整读报时声,她才想起自己上课迟到了。急忙开冰箱拿蛋糕,就发现除了以往的三个小蛋糕,还多了一个圆圆的小蛋糕,上面还写着什么字?
TO:给我最可爱的小姑娘,yoursarsen。
我的阿琛?!
大叔是我的吗?真的吗?
题外话
俺知道最近姑娘们欲求不满,冤声载道啊!SO,咱们大叔送上默默的温柔支持,虽然没有美少年们激情似火,但这就是咱大叔式的温柔啊!做小姑娘啊,不能太贪心哦!
咳,再两章,还是有大爆发滴。因为,第一女配要出场啦,哈哈哈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