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第二十三章 作死者,人恒杀之。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页 进书架
    第二十三章 作死者,人恒杀之。 (第2/3页)

园的椅子上。

    竟然睡着了么...我缓慢的坐了起来,用手扶住额头。这个梦,已经做过好几次了。还是,无法忘记过去么?我用力的摇晃了一下脑袋,尽管想着不要去想那件事情,但是却无法阻止自己总是梦到那样熟悉的场景。这就是所谓的嘴巴上不承认,但是身体上却意外的诚实么...

    再次重申,现在的我,正在公园的椅子上。

    至于刚刚的描写,只是我对过去的一些无法忘怀的事情的腼腆罢了。回想起来,那还真是一段有着浓重青春.色彩的黑历史呢。没有任何意义的黑历史。因为我根本就没有从里面得到任何教训,该怎么样,还是依旧怎么样。这就是我,不会为了已经过去了的事情去改变自己。

    呃,值得一提的是,我被赶出家门了。这也在情理之中,因为喷的太过厉害,结果导致自己被父母驱逐出了家门。这次就连一直保持着优雅与淡漠气息的雨姨都没有任何反驳,就这样冷冷的看着我。

    于是,在所有人都在看着的情况下,我被父母审判,并且被驱逐。现在我全身上下身无分文,要睡也只能睡在公园的椅子上。吃什么?我也不知道。我拉不下身份,去可怜的讨饭跪求别人的施舍,我不被逼到绝路是绝对不会这样做的。当然,如果被逼到了绝路,为了活下去,我什么都会做。

    因为我是个人。本能的畏惧死亡的人。

    而现在,我已经一天没吃饭了。我自认为我还能坚持两天。两天后,就算是我再怎么不情愿,但是充斥着的饥饿绝对会让我的身体再也支撑不了节操的高度而跪下乞求生存。

    很可笑是么,自己为了那个家,那个房子,付出了自己每个月零花的七成,结果现在付出了如此之多的我竟然因为训斥一个12岁萝莉客人而被拿走所有钱,驱逐出家门一整天不管不问。有时候我真的在怀疑,我是不是亲生的。也许我只是个捡来的孩子?

    深深的叹了口气。忍住了腹部的饥饿,将裤腰带勒的再紧,终究也无法缓解饥饿的情况。

    而我那些兼职,全部都是要到电脑上去完成的,而我现在一点钱都没有。认识的人?你认为像我这样的家伙会去认识什么人?

    不过,说道认识的话...

    叹了口气,我深深的为我的明天发愁。

    真的要去像那无良的校长求助了么?刘文杰就别想了,我连认都不认识他家在哪里。真是,我竟然会有今天,该说使劲作死肯定会死么。

    ...

    “也就是说,你犯事情了,被爸妈赶出了家门。然后就正好知道这周末我加班,所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页 存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