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苍殇 (第2/3页)
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情,叶孤风不清楚,也没有兴趣了解。
“血狼王吗?”
将暗金色的长枪扛在肩头,叶孤风无奈地摇了摇头,血狼王体形硕大,跑起来自然是贼快贼快地,而自己说到底只是一名人类,如何能追得上血狼王,最后也只有放弃一途了。
“算了!”长吐了一口气,叶孤风跑得也有点累了,便找了个地方躺下来休息一番,静静地望着满是星辰的夜空,他不禁想起了之前和血狼群的战斗场面,对付那种连魔兽都算不上的凶兽简直可以说是轻松至极,但最后不得不说的是,那头血狼王溜的还真快。
“要是能抓到一头魔兽当作坐骑就好了!”说完之后,叶孤风便笑了笑,嘲笑自己异想天开。他从书中看过,抱有这种想法的人基本都已经从魔兽的屁股后面拉出来了,养育了不知多少的草木花卉。
正当叶孤风在夜观星相的时候,突然感觉屁股下面似乎被什么东西给顶了顶,那种柔软的触感吓得叶孤风当即从地上跳了起来,想都不想就直接启动了战铠核心,然后才看向袭击自己的罪魁祸首。
“嗷嗷!”一个毛茸茸的脑袋从刚刚从土里装了出来,甩了甩身上的泥土,然后睁开眼睛,可眸子里看到的却是一柄十分尖锐的暗金色长枪,此刻正指着自己的小脑袋,这让小东西一阵摇头晃脑地,十分不解。
“这是啥玩意儿?”嘴角忍不住抽搐了几下,叶孤风上下打量着这头黑乎乎的小毛球,浑身冒起了鸡皮疙瘩:“好难看的家伙!”
“难看?”小东西似乎听到了叶孤风对他的评价,眼中顿时气出了一团火焰,小嘴一张,直接咬向了眼前那柄暗金色的水晶长枪。
叶孤风对此不以为然,虽然没有神性的加持,但以堕・落的黄金水晶的坚硬程度,就算是用斧头猛砍也难以留下丝毫痕迹,何况是区区一张小嘴。
不过,当一声清脆的咔嚓声传入耳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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