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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林家的家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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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关于林家的家产 (第1/2页)

    ()    林黛玉的家境应该是不错的,林家是四代世袭侯爵的显赫世家,到了林如海这一代才改

    为科举入仕,在小说里出场时担任的是以肥缺出名的扬州巡盐御史。而《红楼梦》的作并无意将林如海描绘为一个出污泥而不染的清官,相反,在几个重要的环节里,侧面描写了林如海深谙官场潜规则、出资帮助贾雨村恢复官职。因此,林如海依靠继承的祖业以及在扬州任官的收入,应该积累起巨额的家资。《红楼梦》第二十五回,王熙凤开玩笑,要给黛玉和宝玉说亲,说:“人物儿、门第配不上?根基配不上?家私配不上?那一点还玷辱了谁呢?”显然,林家应该是和贾家一样具有万贯家财的豪富之家。

    《红楼梦》作交代了林如海是林家的嫡传,可是在他这一代,人丁不盛,与林如海同辈的只有几个堂族兄弟,林如海自己有过一个儿子,不幸到了3岁时夭折,只有黛玉这一个女儿。 书作安排林如海的正妻贾敏先去世,到了小说第十二回作又安排林如海病重,10岁的黛玉由贾琏陪同赶回扬州。第十四回再出现林黛玉消息,则林如海已经去世。从小说的描写中可以推算出贾琏花了3个月的时间来处理林家的后事。小说后面几回就大写贾元chūn被册封为贵妃娘娘,贾府为其省亲,修建起大观园,银子使得如水淌一般。第七十二回,贾府的夫妇大管家贾琏和王熙凤着急找钱,贾琏急地说:“这会子再个三二百万的财就好了。”很多研究都认为,当年修大观园花的银子,就是这“三二百万”的横财,应该是林家的财产,合法的主人应该是林黛玉。

    明朝,朝廷法律有关财产继承的内容,如《大明令》的《户令》,将继承法规大加简化,规定死如果没有儿子的,可以由他的未亡人(寡妇)以及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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