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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一章 新辰唱片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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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十一章 新辰唱片公司 (第2/3页)

解释道:“反正我也想找点事情做。陆辰很有才华,我相信他能把公司经营起来,更重要的是,我真心觉得他的音乐很棒。”

    纪嫣然目瞪口呆,实在搞不懂陆辰给林姿灌了什么**汤,她想了想说道:“姿姐,你现在可不适合投资。别忘了,你还没跟张兵离婚!你现在投资入股,将来做财产分割的时候,其中的一部分股份就归张兵所有……你这是把林家的钱白送给张兵!”

    林姿一愣,发现闺蜜所言非虚。

    当初她执意跟张兵结婚,家里非常反对,为此她跟父母闹翻,最后还是年近八十的奶奶怕她受苦,吩咐家里的管家把千亩良田的年收益金转给林姿,她平日的用度都是林家的财产。

    根据华夏法的律有规定,如果她现在投资,这笔钱会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到时候做财产分割的时候,就会白白便宜了阿烨。

    想到这里,林姿也犯难了起来。

    纪嫣然笑着道:“既然姿姐你执意投资,那我也跟着来凑凑热闹。我出一百二十万,并且以管理者的身份进入公司,掌握12%的股权;姿姐你出四百万,掌握40%的股权;陆辰只拥有48%的股权。”之所以有这个想法,是因为她离职之后也没什么事情做,另外她也不太放心陆辰,所以想要加入公司,钳制一下陆辰。

    若果陆辰真的是来骗钱,她可以提前阻止并叫停。

    林姿:“那夫妻财产的问题怎么办?”

    纪嫣然笑着道:“你可以用阿婆的名义啊。你奶奶那么疼你,你让她帮忙,她肯定会愿意。”

    “这倒是一个好办法。”林姿点点头,然后看向了陆辰,用眼神询问陆辰的意见。

    这件事情的风险其实挺大的,一旦弄得不好,极有可能血本无归,因此陆辰还是比较尊重资方意见,觉得这个办法实在不错。另外,纪嫣然本来就在娱乐圈里搞管理,方方面面的关系也有一些,她入股并担任高管的话,对公司显然是有利,没有理由反对。

    “我同意!但是我先说清楚,我只拿出十首歌的版权。”

    纪嫣然眉头一皱:“你的版权也太值钱吧!”

    林姿哧哧的笑道:“周安康愿意给三十万买断陆辰的歌曲,其实我们没吃亏。”

    纪嫣然依旧不依不饶:“他要是给一些烂歌怎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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