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第四十章:桃花丙榜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页 进书架
    第四十章:桃花丙榜 (第2/3页)

题,黄得功这样的病体沉重,您让他退休不就完了嘛,以黄虎山简朴性格,能够跟老母、妻子、儿女幸福的生活在一起,比什么都强。更何况还有“赠银”十万两的提案在,这本来就不存在什么问题。

    可偏偏“参谋总部后勤局”这个职务给闹的,以至于所有的人都抛弃了本质,而纠缠于形式了。谁也说不服谁,人人还都挺正义,似乎别人不听自己的意见,就是祸国殃民。仿佛全世界就属他最爱国、最博学、最有正义感似的。

    总之是一场闹剧。

    “呵呵,熊文灿倒是机灵,这种法子,也亏他想得出来。”

    小朱这话响起,已是三天后的上书房了。这三天外面闹翻了天,但却不再纠缠于阮大铖、吏治改革、经济改革了,而是围绕黄得功在乱战。于是上书房里,也连忙钻了这个空子,紧锣密鼓。不过他们能够“暗度陈仓”虽说靠了熊文灿的损招儿,但出手将舆论焦点转移的人,还是杨嗣昌,所以这变革大功,仍然被记在了大杨的头上,这点让老熊很是无奈。好在这段时间里效率很高,小朱伙同郑三俊、洪承畴、熊文灿、卢象升等几个分议大臣,已经起草了一连串的文告:

    首先,一切皆利益。

    不是黄得功成为讨论焦点,而是“后勤局正使”这个职位成为了舆论焦点。因为后勤局是兵部、户部、军界三方共管部门,且是一个油水极丰厚的关键岗。所以围绕这个职位,其实涉及了很多方面的经济利益,这才是焦点所在。这也正是熊文灿、杨嗣昌默契配合,引一群言官溜号的根本原因。

    既然一切都源于利益的争夺,那么国家改革也就不能太蛮横了,卢象升的分田制被归在“推窗之论”的框架下了。再配合上熊文灿的税制、李定国的“各司其职”、杨嗣昌的“行政”。一个完整的治国纲领被彻底定型:

    国家利益拥有其无上权威,在此权威之下,士、农、工、商皆要遵从并不得触犯。而武将不畏死、文官不贪财、士人师法天下、工匠乐业、农户安居、商人重义,使得所有这些国民皆可以住进推窗既望风景的房子,就是最大的国家利益。

    这里面巧妙的引入了黄宗羲对社会阶层的划分:“士”仍然具备统治地位,但不再拥有绝对支配权,农、工、商三业的地位被显着提高,与士人并列成为了大国民。同时也给各个阶层分别提出了不同的要求,虽然失之简单,但具体的要求,总要比虚无的口号来得强烈且直观。

    其次,就是利益如何分配。

    在中国,唯一的“分配”就是“官”的分配。其方式及手段,恰是制度公平与否的体现。但这里面先天存在这样一个逻辑概念:不要把一切罪恶都归为制度!!!

    把所有罪恶归结为制度问题,是不对的。因为没有一个统治阶级甘心以罪恶立足。中国传承数千年的儒家文明,所宣扬和推崇的恰恰是仁者无敌。所以,中国的制度只有缺失,而绝无罪恶。

    如果否认了这个命题,并且把中国人在历史上所遭受的一切苦难,都归为制度原因,那么一个惨烈的事实就会如此出现:一批又一批所谓的社会精英,就会习惯于先制造一个惊人罪恶,并把这个罪恶归结为制度问题,然后再打着改革的旗号去制造更大的罪恶,由此循环往复,把人民推入地狱,把罪恶推向极端。那这国家还能有好吗?

    古往今来,一个王朝取代另一个王朝,虽然始终存在治乱交替的现象,但最起码,都拥有一段和平、富强、积极的盛世,就是一个强烈的例证。

    之前小朱始终认为眼前这个制度是错的,所以他要进行更正,但随着钱谦益、温体仁、贺逢圣、周延儒、杨鹤、成基命、郑三俊、李邦华、洪承畴、杨嗣昌、卢象升、熊文灿等一众名臣在身边的相继出现,他忽然发现了这个规律:任何成法不要试图去毁灭她,代替她,而应在她原有的基础上进行更正和修复。只有在这种指导精神下培养出来的民族,才是真正的伟大民族。

    人人都说中华民族具备超强的反向同化能力,其实究其本源,就在于中国人善于修修补补,一个始终围绕在中心传统下进行自我修复的民族,外族得以被同化,仅仅是时间早晚问题。但前提是,中国人不要丢弃传统。

    因此,在传统力量之下进行的修补手术,是“小朱与他的第三届内阁及政府班子”所要完成的最大任务

    推窗之论的政治纲领中,士、农、工、商之前,特意提到了武将和文官,那么这就等于无形当中,做出了职业与人群的划分:无论是将还是官,都只是一种职业。士、农、工、商则是人群基础,也就是说,职业军人和官吏来自于各个阶层,而不是特定阶层决定了特定职业。

    这句话表面上很拗口,但却说明了一个事实,以前由“士”垄断的官僚阶层,一去不复返了。

    其实很多事情都可以复杂问题简单化,名将的公子,就一定是名将吗?当然不可能,否则骷髅王赵括会不高兴的。那么好了,既然武将这个职业,早就打破了这个定势,选择一个人为帅,绝不是看他拥有一个什么样的老子或者身份,而是看他有没有这个本事。那么反推到文官这边,只能士人出任官员的定势,也就不得不做出变动了。

    当然,当然,在现阶段的大明朝,还不可能变得太多,只不过采用了堵胤锡的“全才科举”理论,不再专注于一个标准,而是增加了小朱创发的“义师制度”、和徐光启的遗愿“分科取士”。

    其中,前两种仍然是士人的权利范畴,只不过增加了多方面考核机制,形式如何变换,也没有跳出阶层概念。因此“士”作为统治阶层,获得了法理上的保护。

    虽说科举制度本身是面向大众的,所有人,不管你是什么出身,只要有学识,就都可以参加科举,表面上,这是非常公平的一个制度。但其考试内容,却忽视了一个社会学现象:

    官僚系统的子女,因其自幼便可以不事生产而专注于四书五经,所以比草民子女更容易中榜。那些穷人家的孩子,虽说也拥有金榜题名的机会和资格,但概率确实太小了。因为现在还不是义务教育制度。但“科举”制度本身,却不是什么罪恶的制度,相反,古往今来,能达到“中国式科举”这个高度的人类文明,似乎还没有出现过。

    所以“分科取士”就成为修补术,并且是成为击碎士人垄断社会资源的突破口,士、农、工、商,各行各业,只要其中有佼佼者,便都可以成为官吏。当然,如果不制定出一个良好的选拔标准,分科取士是不可能成功的。这也正是洪承畴反对的原因。

    解决方法就是设立“丙榜”。

    考中丙榜的人,被称为吏员(公务员),由国家根据不同需要来进行安排调度,因为属于“分科”范畴,所以考核标准略有降低,各行各业都可以参考。这样一来,“分科取士”被巧妙的扭转成为“分科取才”。“才”不是“士”,因此短期来看(起码两百年内)并没有触动传统官僚阶层的根本利益。

    这个创意是洪承畴提出来的,他的理由很直白:

    甲榜进士、乙榜举子,这些“士子”都是官僚系统的后备力量,但中国的官僚系统是分为“官”和“吏”的。无论是进士,还是举子,都是“官”的候选,地方县令一级的基层干部,多是举子担任。省一级乃至部内阁,则一定为进士出身。

    然后由官选吏,也就是说,官员负责制定政策以及考评政策是否顺利实施,但具体执行、操作则是由“吏”来承担,如果“吏”是由“国”来选任,则其利益与惩罚,所负责的对象就是国家。如果“吏”是由“官”来自主选拔,则其利益与惩罚,所负责的对象就是具体官员本身。这样的例子其实很常见了:温体仁、熊文灿就是官,他们的管家温保、熊全,就完全可以看作是吏。

    从姓名既可知,连他们的姓氏都跟了主人,那么他们的服务对象,当然就是官员本身。而如果由国家选派熊全去给温体仁当秘书、温保去给熊文灿当司机,再通过卢象升的“仆从新制”彻底废止“主人与仆人之间的依附关系”而变成平起平坐的雇佣与被雇佣者,那么官、吏之间的纽带,也就可以最大限度的分隔清楚了。

    因此改革吏治的首要前提,就是改变“吏”的选拔机制。原先“吏”由“官”选,现在改为“国”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页 存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