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有一种生命叫做怒放…3 (第2/3页)
束战争,以便把全部精力投放到国内建设上来。否则,前线百战百胜,后方自我毁灭,这不成大笑话啦!至于归还的方式,放心,有小朱在,有温体仁在,那鬼点子是海了去了。
南洋那边田家、康六彪搞得不错,很多小岛都被大明实际占有了。3.2亿的贷款中,以册封南洋小岛方式,偿还0.8亿的额度。接近40多个小岛,大约一个岛屿卖200万。这一下子就解决了1/4的贷款。对于这些海岛,当年曾提过封赏,但没说恩赐,所以必须出钱购买滴。一个岛就是一个独立王国,200万真的不贵。
然后就是孝敬银普遍下调一成,每年大概500万两,但请注意,这条政策是不设期限的,也就是说,在理论上,即便国家一分钱不还,皇商宗业勋贵这些人,也可以在64年后收回成本。更何况,国家怎么敢借钱不还?
只是把这个孝敬银下调的比例,按15年期,进行了一次折算。也就是说,下调所得税的代价,是7500万两的还款额度。加上前面的岛屿折价8000万,一共是1.55亿的国债,不用现银偿付。
这就等于提前偿还了近一半的国债,虽说很是无赖,但现在国家是强势单位,有枪,有权,还有人民的支持,更占据了道德上的高标。所以出钱购买国债的这些人,扒拉扒拉算盘珠子,还算不亏。
…
好了,该回到洪承畴和杨嗣昌的斗法上了,孙传庭究竟想没想出解决应对之道呢?大计大计,究竟什么样的大计,才能既解救山陕,又能解救孙传庭呢?
三天后,这个答案就揭晓了。因为杨嗣昌的弹劾文书,跟孙传庭请立新法的奏表,几乎同时递交到内阁这边。由于洪承畴之前的铺垫,已经事先与洪承畴取得默契的次辅周延儒,便是如此作答。
“治安不好,如今全国各地都是这个样子,为何非跟孙传庭过不去呢?李国用与王好贤,本是刁民,他们自相残杀,虽然耸人听闻,但听闻王好贤已经不知所踪,案情难明的情况下,怎好轻易定一省镇守的罪责呢?至于民论一事,多为发明而设,又岂能是罪过?”
轻描淡写的三个反问,就把三条罪名给一一化解。而且现在全国各地,因为征募民壮兴修道路的原因,流动人口非常大,所以社会治安都不算太好。陕西那边的狗咬狗,确实不能算在孙传庭的头上。
“既然周先生如此说了,那便下旨褒嘉杨嗣昌关心国家,言不避同朝。至于陕西那边,下旨催孙传庭自省也就是了。”
小朱也没太当回事儿,大明朝的臣子喜欢掐架的这一事实,映在他的脑海中,已经都麻木了。他说完,就顺手拿起了孙传庭的折子,孙传庭的折子之前内阁都看过的,因为提法比较新奇,大家也不好独自做主,于是今天文华殿君臣议政的议题,主要是孙传庭的三条新法。
1.重申造册。
地方政府每三年向中央造送‘鱼鳞黄册’一次,土地、人口、牲畜,连同官军、车骑、铳炮、兵刃之数,一并奏报,由户部和兵部的职方长官负责主管。说白了,就是在全面统计的基础上管制刀具,逐步降低民间的武器持有比例。同时也是孙传庭送老长官一个人情,管的越多,权力越大,洪承畴也就越高兴,他其实也是一工作狂人。
这个方法还有一个好处,就是现在新法太多,再不做全面普查,国家就成瞎子了。
2.山陕的土地只租不卖。
山陕的全部土地,任何人都不允许购买,只能以租用的形式公开向天下招租。这里的土地,包含矿山、农田、河流。只要预交一部分‘定金’,就可以得到选中的土地。每年负担正常税赋的同时,还要缴纳租金。至于之前的定金,就算保证金了,先交给国家做公共设施的建设,然后以逢十抽一的方式,每十年偿还一次本息,一共6次,换算成公式就是:
返还本息=[累计税赋+累计租金]/10。
如果到租用期满,[累计返还本息预付定金]>0,差额部分x2,以现银方式一次性给付归还。而且孙传庭为了讨好皇帝,专门引用西历来计算租期,租用期是61年,也就是按照西历计算的1699年12月31日为终止日。
这个方法好就好在,因为是租地而不是买地,所以价位更加便宜。同时以租地的形式,还把开矿权下放了。这样一来,势必会增加移民的数量,同时因为税赋和土地租金,每十年返还一年,这就等于提高了采矿的收益。只有持续降低价格,提高收益,才能增加投资移民的数量。而且这个法子也使得国家的根本利益并没有受到损失,毕竟土地的所有权牢牢掌握在国家手里,等于做了一个无本买卖。
如果此法通行,则山陕之局确实见到了曙光。因为等于国家为了安抚山陕而借贷的3000万,可以挪用了,这一进一出,影响确实太巨大了!
3.推广警哨。
孙传庭的耳朵,不是被杨嗣昌给气聋了嘛,所以他为了方便公务,特意寻人做了几个哨子。就挂在府衙前‘鸣冤鼓’的旁边,只要有百姓想鸣冤,直接吹哨子就可以了。这就保证了孙传庭可以及时审案。
现在鉴于全国严峻的治安形势,孙传庭以推广警哨为契机,正式建议国家完善警察系统。正所谓‘高破案率不如低发案率’。如何将发案率的降低?两个法子,一个是警告,一个是监察。这才是警察二字的真实含义。
先谈警告,这个时代里,犯罪成本是很高的,从上往下依次为:族刑、死刑、徒刑、流刑、仗刑和罚刑。所有这些判罚,都属于预先的警告。
再说监察,报官抓他,击鼓鸣冤,都属于民众自发的,提请政府进行案前监察的方法。那么,报警,真的管用吗?
答案是肯定的,但需要一个前提保障,那就是警察不会不作为。邻居家吵架,如果咱跑去报警。警察会不会骂你一句‘多管闲事’呢?对于真正成熟的‘警察文化’社会中,这样的警察,即便不以‘渎职罪’被起诉,也应该以‘不作为’被清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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