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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四王六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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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章:四王六业 (第1/3页)

    【请牢记本站域名“  ” ,或者在百度搜索: 三联文学网】    第十八章:四王六业,

    在接下来的几天里,陆续的,又跳出来几个触发点,使得藩王新制,忽然变得比打仗都重要了。

    藩王新制的触发点是以下几位‘优秀’王爷的伟大‘壮举’:

    1.福王朱常洵,藩国河南洛阳府。

    处理:炼化铜钱,铸贩铜器,蛀蚀国本,着废为庶人。其王位由其子朱由崧暂时承继,以观后效。

    同时,紧急下发《禁铜令》,但有私铸铜器者,与私铸钱币罪论处。现在,小朱开始急切盼望纸币的出现了。虽说纸币刚发行阶段,还代替不了铜板,但早一天出现,早一天解决各种不利因素。

    检举人,袁崇焕。

    2.唐王朱聿键,藩国河南南阳府。

    处理:狂悖无知,竟起募兵妄念,下旨饬斥,废为庶人。唐王位由其弟朱聿镆继任。

    检举人,贺逢圣。

    3.代王朱传齐(火齐),藩国山西大同,辈份比崇祯晚一辈。代王府门前有一座影壁,上面雕刻九条龙,比后世紫禁城的九龙壁都大,可见代王的气派。但代王九龙壁,是祖宗恩赏的,所以,算不得罪过。那么代王的罪名是什么呢?

    原来,大同附近,有一处活火山,虽说没发生过大的爆发,但硫磺的开采量和纯度却是现在最高的。代王竟然命令家人私下进行了硫磺的开采。

    要知道,硫磺可是火药的主要原料,他们开采之后的去向,就非常值得怀疑,因为这玩意跑不出外销和自用两种渠道。

    外销,不论是额哲还是皇太极,对火器的需求是始终存在滴。一旦真的卖给这两位,可就是通敌卖国的罪名啊!原本的历史中,都说晋商集团有资敌嫌疑,但谁能保证,大明可爱而又欢实的藩王们,没干过这类似的买卖呢?

    但现在这个世界,因为舒烨稷的出现,晋商集团的业务,已经全在长城南线了。所以,代王开采硫磺的目的,就非常值得怀疑了。

    再说说自用,嘿嘿,自用的后果更严重,藩王炼制火器的目的是什么?难不成想谋反?哇,这罪名更是大啊!

    处理:下旨饬斥,勒令修省。这个处罚似乎比较轻微,因为代王这支,历代中不乏有宗亲有功于大明,加上举报人的品性实在太过可疑,所以才这么处理的。

    检举人,曹德辛。对,就是兵工厂的总买办。同时还是被曹化淳亲手净身的那个大侄子。

    4.郑王朱翊钟,藩国河南怀庆府。

    违制养客,交结宗亲,私贩奴隶。

    其中就有黑奴。喔噻!身为当今皇上的小朱先生,可绝对不想在大明国力鼎盛之后,再闹出什么种族问题来。

    再说了,买卖奴隶是资本主义发展初期的恶行之一,也确实有悖于正统儒家的道德理念。更何况现在大明的人口压力很大,如果奴隶比例过多,对整个社会的稳定也是绝对危险的信号之一。

    而且郑王这小子平日里就没干过什么好事儿,还曾有联络唐王的劣行,又因为他父亲朱载玺的王位是抢夺朱载堉得来的,所以在整个民间的风评极恶。

    处理结果:以罪赐死,王位转由朱载堉的后人朱翊錕继承。

    检举人,刘理顺、刘宗周。

    以上各案的复核人,锦衣卫提督,司礼监掌印曹化淳;东厂提督,司礼监提督王承恩。

    现在的大明藩王,健在的,享有亲王名号的一共是72位王爷,整个大明朝的自太祖开始到现在,包括崇祯皇上的三子慈炯在内,一共封了82位亲王,先后有10个王爷因为无子嗣和犯法等原因被除国。

    而皇族继承的规矩是这样的:

    亲王(皇帝之子一律授予亲王爵位)

    郡王(亲王之长子还是亲王,其余诸子全封郡王)以下例同。

    镇国将军、辅国将军、镇国中尉、辅国中尉、奉国中尉。

    这样算下来,整个皇族的人员就太多了,万历二十三年(公元1595年),见载于玉牒的宗室人口,已达157,000余人,到现在又过了将近40年,皇族人口超18万都富裕了(注:所有的公主不论是否嫁人,都必须住在紫禁城,所以公主这个系列对国家政经没什么太大影响)。

    要知道洪武初期,宗室人口不过只有58人,两百多年过去了,涨了几万倍,这种繁衍速度可真是“千古所未有也”(时人王世贞语)

    这么老些人最低的爵位也是奉国中尉,享有每年200石的禄米。现在物价略有下降,1两银子可以买到1.5石粮食,200石的禄米就是130两白银,18万人最少也是2340万两白银。呵呵,怪不得前几任先帝都玩拖欠呢,大明朝哪有这些银子呦!

    “皇上,为今之计,老臣思前想后,拟定了方略,敢请万岁圣裁!”

    这是王承恩。崇祯皇帝小朱,前几天特意把王承恩找来,让他帮着出个好主意,这些宗室不能不管,也不能全管,总要有个稳妥的人来定夺新制。老袁的方法太过分,也太不近人情,所以很轻易的,就被pass了。

    况且,历代的王爷中,都常出闹妖儿的,这种现象,基于一个前提,王爷造反,成功后,列祖列宗照样敬献,都是太祖子孙嘛!老百姓才不管是叔叔当皇上,还是侄子当呢,反正都是你们老刘家、老李家、老赵家、老朱家的事儿。

    所以,历代的政权,都以一种养金鱼的方式来养亲王。精美的鱼缸里,名贵的金鱼游来游去,见天儿的混吃等死,整日的无所事事,时日久了,金鱼是越来越漂亮了,但骨子里,却早酥了。如果让金鱼回归自由的海洋,怕是龙眼也变海豚,凤尾也成龙虾了。所以,如何制定人性化且不动国本的新政,才是正理儿。

    王承恩的新制分六个方面:

    一、爵位继承,

    由原来的七级爵位,缩减为现在的五级:亲王、郡王(郡主)、镇国将军(县主)、辅国将军(郡君)、贵子(乡君)。其中郡王以下三个级别,不含贵子乡君,分别对应大长公主、长公主、公主。以及外臣中的公、侯、伯。

    每一代,均采取1+1+1的继承法案,就是说:

    亲王的子女中,只能有一个儿子继承亲王,一个儿子继承郡王,一个女儿继承郡主。除了这两个儿子一个女儿外,亲王其余的子女,享有的爵位只能是贵子和乡君。

    郡王的子女中,只能有一个继承郡王,一个为镇国将军,另有一个女儿继承县主。其余的子女,只能是贵子和乡君。以下例同。直到镇国将军、辅国将军。

    辅国将军的子女中,一个继承辅国将军,一个女儿继承县君。其余子女只能是贵子和乡君。皇族中其他没有明确爵位继承的子女,男子统称为贵子(爵)。女子统称为乡君。

    其他世袭的郡主、县主、郡君,加上公、侯、伯、公主的孩子,同样照此办理,只不过不再按皇族1+1+1的办法继承,就是说,除了继承主家爵位的长子之外,其余子女都统一按贵子和乡君享受爵位。

    除亲王、郡王(公爵)这两个级别之外,所有的贵族,都不再享受每年领取禄米的贵族待遇。

    二、田产禄米

    亲王同宗之内,最多享受3千亩土地。同宗内的郡王封田悉数并入3千亩的土地范围之内。

    镇国将军(侯爵),国家不再封田,亲王也不得任意划田给他,划一亩少一亩,反正各位亲王看着办吧。只是由国家在其十六岁时,一次性给付白银1万两。只此一次,再无多余银两,下同。

    辅国将军(伯爵),一次性给付的白银是8千两。

    贵子乡君,一次性给付的白银是5千两。

    贵子乡君的子女,不再是贵族了。

    三、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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