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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嘴比闪电貂还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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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一章 嘴比闪电貂还毒 (第2/3页)

货可居,《寻秦记》中项少龙也是一样。马秀秀非常干脆地行动了起来,至今还没成功。秦朝仍然还在左思右想,至今还没有行动起来。秦朝犹豫不决,主要是觉得功利心害人。

    连自己都瞧不起自己,何况别人。

    段誉最怎么瞒着家人出走在外,也是大理国皇位的第二顺位继承人,根本就瞒不过那些有心之人。要想占段誉的便宜,可别闹得像书里的那些配角一样,一个接一个都反让段誉占了便宜。就连那吐蕃的国师鸠摩智,身份、名声、智力、武功和江湖经验都表明了是在段誉之上,不也等于给段誉创造了占更大便宜的机会。有时事情就这么不讲理。

    不管吕不韦最怎么私心为恶,项少龙最怎么公心为善,不都也还是便宜了秦始皇!

    秦朝最怎么自高自大也不会认为,自己现在就比鸠摩智、吕不韦和项少龙都厉害。

    要么一开始就杀了秦始皇,杀了段誉,不给他们机会成长为主角。要么一开始就别想占什么便宜,不管是主动还是被动。拥有越多,吃亏越大。甚至连杀了都还是要吃亏,因为还有别的主角来占便宜,这就是配角的命。但若命中注定了自己不是配角,而是主角,也就更没必要考虑这些。考不考虑,主角还是主角,配角还是配角。

    像书中段誉,不想学武也有武功送上门来,多得想不要都拒绝不了,厉害得想不杀人都控制不住。

    事实上他完全可以学无涯子那样,将多得控制不了的内力传入别人体内。要是觉得那样太吃亏,可以优先考虑身边的亲人。父母、妻儿、妹妹、伯父、伯母都可以,是不是呀!小说中可以不说另有原因,现实中却必须说,不得不说。而不是说,要反过来吸收自家人的内力,使他们多年的苦修毁于一旦。如果那就是聪明,秦朝情愿傻上一辈子。

    秦朝不想提前与主角展开生死之战,吃力不讨好,但又怎会甘心当一辈子的配角?

    这无关穿越不穿越,谁都不甘心。没资格不甘心,有资格也不甘心。拥有的资本多了不甘心,资本少了也不甘心。

    唯有顺其自然,省出心思来多提升一下自己的武功。逍遥派的武功以积蓄内力为第一要义,内力为本,招式为末。秦朝也不想在招式上耗费掉太多时间,连不忌连续修炼的凌波微步都只一天四五遍,偶尔六七遍。其实单是每天四遍所耗费的时间合在一起都已经很吓人,因为凌波微步的修炼与应用正好相反,走得越慢越有效果,这秘笈没被写在秘笈上。

    别人是越慢越容易用错力。

    像书中段誉最开始修炼的时候,用错了力,身体就曾经瘫痪过一阵。秦朝亲自试验过一次,瘫痪了的感觉很糟糕,尝试过一次就已足够,再不想拿自己来做这种试验。

    为什么要慢?

    为什么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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