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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6章 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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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36章 使命 (第3/3页)

本毫无兴趣。

    而司马这个引发这一系列事端的“罪魁祸首”,更是大家不太待见的一个名字。

    捎带着,连五塘乡也成了丹芦县的化外之地,那里发生的大事小情,似乎除了能够有效的刺激各路领导的头疼病之外,没有任何可以称道的地方。

    那个仍然可以正常运转的博美矿业,县里没有表示出太大的兴趣――当然,省里也根本不愿意让县里再接手,谁知道这帮成事不足的家伙,是不是会再次弄出点别的幺蛾子。

    按照省里的计划,还是想尽量将这些资产交还给投资商的合法继承人――找不找的到是一回事,但这个姿态无论如何需要做足,这关乎政府的信誉。

    但是当年那个死去的投资商,绝大多数资料都已经消失了,寻找拥有继承权的直系血亲工作,进展的非常缓慢。原本应该属于投资商的60%股权,暂时由省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托管,县乡两级政府,除了分红的权力,甚至连董监事,省里都不让派了。

    新增补的党委委员和副乡长都随着博美案的告一段落,第一时间上任。

    在博美案中,五塘乡共有乡党委书记余少军,副乡长兼党政办主任余清华(党委委员)、分管工业、财政的副乡长余建英,以及分管农林和文教卫生的副乡长王博涛四位被牵连进去。

    这次增补的干部有乡党委书记黄英磊、副乡长于鑫、副乡长滕崇岭、党政办主任孙林。另外,原来政府班子里硕果仅存的副乡长黄秋华被提升为党委委员、常务副乡长,维持了五塘乡原有的七位党委委员、一正三副四位乡长的格局,而党政办主任不再由党委委员兼任。

    另外一个有些出人意料的调整就是,县政法委认为,乡派出所所长黄文灿和教导员王正文两人任职五塘乡期间,毫无作为,在多起重大案件中,存在严重工作失误。尤其是在前乡长霍山遇害一案中,屈服于外界压力,将一件疑点颇多的案子最终给定性为“意外殉职”……最终二人被调回县局另行安排工作,林华和吴铮两人以挂职的身份走马上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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