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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7章 博美矿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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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17章 博美矿业 (第2/3页)

地里纠集了一帮人手,直接将那个可怜的女人和孩子绑走,至此消失无踪。

    这一切都始终发生在寻常百姓的视野之外,所以并未引起太多的关注。而那个倒霉的投资商,也确实没什么更亲密的亲戚朋友,经过余嘉伟的多方运作,这个投资商似乎被所有人都忘却了。

    余胖子出资“买”下了投资商的60%股权,而他实际的出资额是――10万元。这部分股权没有直接挂到他的名下,名义上由县里持有,“博美矿业”的工商登记变成了县里和乡里的合资企业,法人代表变成了余利坤。

    甚至县局里关于此案的所有卷宗也都离奇消失,连那个顶罪的远房亲戚,也被悄悄放了出来,一起灭门的惨案居然就此湮灭。

    至此,博美矿业就摇身一变成了余家的家族企业,除了每年向县里乡里各缴纳50万元的管理费之外,这个公司可以说和县里乡里毫无关系。

    取得了博美的控制权之后,余嘉伟也没有了继续拉伸产业链的**――那确实需要巨大的后续投入,父子二人开始谋划如何能让这个公司最大限度的创造“经济效益”。

    不得不说,余胖子还是很有些“经济头脑”。他采用少报产量,加大成本,关联交易的方法,把博美一个原本应该有不错经济效益的公司,活生生做成亏损企业。不仅偷逃了大笔的税款,分红更是不用提了,甚至连给县里乡里的那每年总共100万的管理费,他都经常用亏损的名义拖延缴纳。

    他还在省外几个不同的地点,分别设立了三个空壳企业,来承接实际产量和名义产量的差额――仅仅是这一块,余家每年至少能从中贪墨4000万以上。即便是报表上的产量,余胖子也是把优质的重烧镁块,按照最低档次的轻烧镁块的价格,卖给了自己控制的空壳企业,借此将收益转移到自己名下……

    根据魏然他们专案组的初步统计,仅仅是这几样手段,余家这六年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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