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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六十七章 老乡见老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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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百六十七章 老乡见老乡 (第2/3页)

在掉脑袋强呀。再说了,自己接受命令,也得先为自己找一个退路,才接受,否则的话,一旦无法完成任务,不就是自找死路吗?

    自己好歹也是一个副大队长,在北洋水师也算是一个中层领导干部了,怎么办起事情,那么的幼稚和不成熟呢?苟副大队长越想越觉得颓丧和窝囊。悔不该......看来人要在关键时刻,来个审时度势,不能太盲从了,也不能太自信了,要三思而行,不然的话,丢了自家性命,还有人在背后踩鼓你呢。

    现在,苟副大队长真正体会到什么是胜者为王,败者为寇的道理了。不是吗,雇佣杀手原本是方大人的主意,具体负责实施的是刘大队长,自己和熊友亮中队长等,不过是他们使用的枪和刀而已,在跟对手对决的时候,最容易伤着的不就是枪和刀吗?

    这里说得枪,可不是现代的枪,而是过去的红缨枪之类的,一个长杆子,头上套个金属的尖锐的器物,来充当武器,这都是冷兵器时代最常用的武器了。在古代,拼杀厮打,对方若是使用大刀,不是容易把你这个长枪给剁断吗?

    所以说,自己被人当枪使了,而那个利用你,指使你的人,还背后污蔑你,指责你,完全把你当一堆臭不可闻的臭狗屎。自己的例子最典型了。你看,事情搞砸了,背后操纵的人,不是怕事情败露,来个杀人灭口吗?自己跟熊友亮不就是牺牲品了吗?

    谁能把方大人怎么样?谁能把刘大队长怎么办呢?苟大队长越想越觉得胸中有团东西,给堵塞住了自己的呼吸,觉得很憋屈。不能就这么把自己的百十来斤给白白的交代了。还是要看看,能不能有什么机会,来改变现状?

    一般写书,都要期待一个巧合。这个巧合在生活当中可是多得是。当然在书中也少不了。俗话说得好,无巧不成书嘛。偏偏在现场执行斩首行动的有一个士兵,跟熊友亮中队长是一个家乡的。都是临沂山区的,说具体点,也就是跟熊友亮中队长邻村的。

    那个地方可是数得着的穷山恶水,越是这个地方,还越是穷家子弟喜欢当兵。自古如此。熊友亮中队长邻村的那个士兵名字叫罗山川,名字倒起的响亮,可是人混的不怎么样。到现在还是一个穷当兵的,不过当兵再穷,还有个地方管饭的。每月还能拿个二十两津贴呢。

    你别看就是这个穷当兵的,还竟然帮了他们大忙了。这就是细节。且看熊友亮中队长是怎么样把握这个千载难逢的机会的。“喂,你不是叫郝毛子吗?”那个穷当兵的叫郝毛风,小名叫毛子。到了部队大家都不称呼他的官名,而叫他郝毛子。

    “对呀,我就是郝毛子。熊中队长,你还记得我呀?”

    “怎么能不记得呢?你是我邻村的,叫菜十六村的,对不对?”

    “对呀!”

    “我是菜十五村的。我们俩是邻村的。”

    “啊,老乡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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