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一章对阵明尼苏达森林狼(二) (第2/3页)
一个现在流浪到明尼苏达森林狼队的控球后卫、1997年第1轮第3位被凯尔特人选中“探花秀”――
昌西・比卢普斯。这个在后来2004年nba总决赛中帮助底特律活塞队击败了洛杉矶湖人队,并赢得了当年的nba总决赛最有价值球员奖和mr.bigshot(关键先生)的绰号的超级控卫现在的日子可不好过。
1997年选秀大会以第一轮第三顺位被凯尔特人选中,1998年被交换到猛龙队,1999年被交换到掘金队,2000年被交换到魔术队2000年以自由球员身份加盟森林狼队。
看到这些你想到了什么?对,这是一位有潜力的球员,但是他有种种这样那样的毛病,让他不能融入球队,融入体系,提高球队战绩,所以只能交易,或是放他走。在森林狼他也没呆多久,在2002年以自由球员身份加盟活塞队。但是他还是有属于他自己的才华的,不然也无法当上阿伦一辈子相当却一直没有当上的总决赛mvp。
比卢普斯善于传球且进攻手段多样,特别是关键时刻决不手软。认识比卢普斯的人都知道,比卢普斯打球时绝对是“冷血”一族,进攻的时候,他很懂得如何利用自身的优势来打击敌人。当对方比他矮小、比他瘦弱的时候,他就会利用自己身体上的优势来强吃对方;而当碰到身体比他强壮但速度不如自己的对手,比卢普斯的速度优势又可表现得淋漓尽致。比卢普斯进攻中最擅长的就是强起出手,而且此招还屡试不爽,所以每当比卢普斯祭出此招的时候,他身旁的对手总是一脸苦瓜,欲哭不能。比起自己得分,比卢普斯在比赛中更愿意传球为队友创造得分机会,而且他的传球成功率很高,失误极少,活塞就是这样一只不善进攻的球队,在比卢普斯的穿针引线下也能轻松打出行云流水般的进攻。也许比卢普斯在单项方面不是最好的,但是他却是把这些技能结合得最出色的,正如他自己所说:“我了解比赛,而且能够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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