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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章 法院调解(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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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49章 法院调解(一) (第3/3页)

认了因他有外遇导致家庭破裂的说法。

    第一个回合的争辩,以高万林大败而告终,双方进行了短暂的休息之后,又开始了第二回合的辩论。这次的主题是儿子高昊的监护权问题。

    关于儿子高昊,从那天高昊选择了跟随吴越走后,高万林可以说已经彻底放弃,只是这两天父母一直在他耳边唠叨。要他一定要保住高昊的监护权,就算他不想把儿子带在自己身边,也得把高昊的监护权拿到手。到时高昊跟随老两口生活,无需高万林操心。他勉强答应了父母,心里对高昊的监护权却是可有可无。

    毕竟从高昊出生到如今。他也没为这个儿子操过心,何况林娇那肚子里不还揣着一个嘛,所以他打定了注意,只要乔扬不与他争公司,他倒乐得把高昊的监护权让给乔扬。

    至于父母那边,到时告诉他们林娇怀孕的事,自然能抵消一些父母的怨气,再过几个月林娇肚子里的孩子一出来,父母自然就会将心思转到新生儿身上了。

    不过开始的时候,高万林还是惺惺作态,摆出一付孝子慈父的嘴脸,假意坚持争取高昊的监护权。

    乔扬对此依然不置一词,由得他作秀,什么他父母不舍得这个孙子啦,什么高昊是高家的宝贝啦,等他自弹自唱了一大曲以后,乔扬才出言畅述了自己的观点。

    “高先生的话里始终点明,高昊是他父母的宝贝,没曾听到他说一句高昊是他自己的宝贝。

    请问一个不被高先生所喜的儿子,又让他如何在高先生以及高先生未来的妻子手中讨生活?

    高先生言下的意思,不会是把儿子的监护权要了去,却只是为了取悦年老的父母,到时把孩子往年老的父母那里一丢,说算万事大吉?高先生,原来就是这样做父亲的?

    法官先生,为了我儿子的成长,我希望法院能够考虑孩子的成长环境,把孩子的监护权给我这个做母亲的,我不敢说自己是个最好的母亲,但我可以保证我会给儿子,我自己能给出的最好的生活、成长及教育环境。”乔扬冷清的声音先严辞驳斥了高万林那虚假的嘴脸,然后转向宋安和,表达了自己的心声。

    “你能给孩子什么?就你父母留给你的那个破房子,能给孩子什么好的生活和成长环境?”果然如汪世海预料的那样,乔扬的住房问题成了高万林攻击的一个因素。

    “这个无需高先生担忧,法官先生,这是乔女士新房的购买合同,乔女士为了给儿子更好的生活环境,拆资购买了润华花园的房子,那里环境清幽,极适合居住生活。”汪世海出示了乔扬的购房合同的原件,并将复印件交了一份给法院以做证据。

    这让高万林更是措手不及,他没想到乔扬人虽然才从医院出来,但要办的事却一件都没拉下。

    他是个生意人,对南陵市的新闻还是很关心的,这润华花园才开盘就爆出了消息,南陵师范附中要在润华花园附近建分校,使得这润华花园的开盘,在南陵市成了头条的新闻。

    现在听到乔扬已经在那里购买了房子,心里自然已经明白乔扬对高昊是势在必得。(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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