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巫少南的身世 (第3/3页)
可以还你这个情,你看怎么办?”
时云天双手环抱着头,斜靠在梧桐树下,摆了一个感觉舒服的姿势,这才说道:“昨天之前,我俩本来也不认识,你觉得我救你,会为了图你什么?”
巫少南认同的点了点头,旋即自嘲笑道:“记得你昨天还问这个手珠来着,可惜我早就去首饰店打听过了,这个手珠就是用普通的水蓝石子串成,市价与一碗面条同等,不然我倒是可以考虑送给你还掉这个人情。”
时云天摇摇头:“那倒不必,我只是觉得这串手珠给了我一种很奇特的感觉,因此想要问问你是从哪得来的。”
“这串珠子并不是我的,它是老爹在拾荒的时候捡来给我当玩具的”,巫少南随意搓了几下那串手珠,说道:
“既然你对这个感兴趣,那么我就告诉你也罢。我是一个孤儿,是老爹以前拾荒时在一个垃圾堆边捡到的,当时我只有几个月大,因为饿了哭得很大声,让他听到了。老爹原本有个媳妇,也有一个两岁大的孩子。他抱着我回到他们搭草棚的地方喂了一点米糠糊糊,他媳妇想把还是婴儿的我卖了换点钱,但老爹坚决不同意,就把我送到了孤儿院去。可是他媳妇又背着他偷偷跑去孤儿院把我抱了出来,还联系好了买家,就在他们要交易的时候老爹突然回家,撞到了这一幕,于是把我抢了过去,气得他媳妇带着他们的孩子离家出走,从此再也没有回去过。后来老爹就带着我,在铁货街一带以捡破烂为生,他说,等到他媳妇在外面疲了、累了,总有要回来找他的一天。
“我们俩靠着拾荒相依为命,有一天他高兴的带回来这个手珠,还有这本牛皮纸封面的书,说是在一户教书人家搬家时扔出来的东西,他当个宝贝似的收藏着。后来我慢慢识字,老爹就每晚回家让我将这本书念给他听,虽然不懂什么意思,但他每次都听得乐呵呵的,我知道那是在为我能识字了高兴。因此我平日里也会根据书上的描述胡诌一些自己的理解,像故事一样讲给他听。”
时云天接过巫少南递过来的那本牛皮封面书籍,随手翻了翻,已经十几年过去,上面的书页显得有些发黄,虽然字里行间的意思生涩难懂,但是文字却都是手写上去的现代汉字,因此不可能是多珍贵的古籍。
“一个弃儿被好心人收养的老套故事,这就是我的经历。”
巫少南平静的讲述了自己的出身经历,并没有因为弃儿的身份而愤怒,也不对自己由拾荒者抚养长大而感觉羞愧,此前他之所以没有对班上任何人提及,只能说明他并不在意别人对自己的看法,而只是遵循着自己的本心去对这个老人的抚养之恩给予报答。
许是同样具有孤儿的身份,时云天对于这个平日里在班上保持低调和冷漠的少年,产生了理解和淡淡的…共鸣。
巫少南不知时云天为何而沉默,但看得出他并没有轻视自己的意思,于是低下头看着手上这串珠子,又说道:“既然你觉得对这串手珠似曾相识,难道你家里就是那户教书人家?”
只见时云天坚定的摇了摇头,否认道:“当然不是,我十四岁以前从未来过锦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