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子母棺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章 进书架
    子母棺 (第2/2页)

时候人们常用的话,放到现在并不是很容易理解,于是我并没有从头看起,而是拿他当一种消遣,随便的抽出几章来观看。

    而其的一章,就写到了这里的情况,那就是之前所说的母棺。这里的母棺可以单从字面上来理解的,母为棺,为葬,用一个女性的身体当做棺材,将那死去的孩附于其上,如此就形成了母棺。

    但是母棺必须要站立埋葬,不得平躺,更不得斜放,而如此做的目的就是保证,这个孩可以活着。

    看到这里的时候,我吓了一跳,既然都已经被埋葬了,为什么孩还会活着,《不可说》并没有提到,只是向我说明了其它的一些东西。

    被埋的孩必须纯阴之体,又有通灵之能,需在十岁前死亡,而后在临死前还没有咽气的时候,将他放置到这以人体为主的棺材上,将两个人同时的活埋在地下,埋下十年后,再行取出,女棺容颜不变,孩亦可复活。

    从此这个活下来的孩便可以拥有奇怪的能力,是什么样的能力却没有提及,只是说活过十年之后,必须再以此法埋入地下,过十年再行挖出,如此反复,此可得永生。

    但此法只是流传于人口,并无真实存在过的实例,且此天生难寻,更不要说将他如此的埋葬了,如今写在这里,只是做为一个见闻广记,以待日后见到相同的情况,可以有据查找。

    章到这里就结束,可以说是所有翻译字体最为简短的,因这种事不可能发生,也不会有如此奇怪的孩,所以并没有当做一回事,但是今天,此时此地,我却看到了这纸所记,还是真实出现在我的面前,我却不知如何是好了。

    似乎这孩在土里埋得太久了,因此才会变成现在的样,只是做为他的载体的棺材,却一直保持着这样年青的样,这个孩现在还在活着吗?则说过,一旦将他挖出来,孩就会苏醒过来。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章 存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