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传承法案 (第2/3页)
千年发展,有哪一次思想和社会上的进步是一帆风顺的呢?哪怕是当初的‘无天革命’,虽然当时一切顺利,在后来的第一届星灵网大会中不也出现了那么大的混乱吗?所以我认为我们还是应该像我之前说的一样,先定一个能达到的小目标,想办法将神经上传对人类文明带来的不好的影响尽可能地降低,而不是要一下子想出一个一劳永逸解决所有问题的办法。”
这时虚拟人格十号突然叹道:“唉,这样想来还真不如一开始就用替换法进行神经上传,起码不会出现这么麻烦的问题。”
杨海道:“通过神经上传获得永生是每一个人都拥有的权利,而选择自杀是他的自由,但若一开始就规定必须自杀才能进行神经上传,那性质就完全变了,所以这是绝对不行的!并且如果一个人在深刻了解神经上传的意义之后依然愿意接受替换法,那他同样也愿意接受在扫描上传后立即自杀,所以上传的方法本身并不是导致这些问题的根源。那么现在我先把已经出现的问题总结一下,根据之前的讨论,对于上传者的两个意识之间的关系可能出现三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上传者选择自杀,同时第二意识愿意继承身份;
第二种情况,上传者选择自杀,而第二意识不愿意继承身份;
第三种情况,上传者不自杀。
对于第一种情况,自然是什么问题都没有的,所以我们可以认为这种自杀是合法的,自杀管理委员会允许自杀。
对于第二种情况,可以像你们之前所说的那样,视为那个人原来的身份已经死亡,第二意识将用全新的身份活下去。那么这种自杀就会导致上传者原来的身份所代表的人物的死亡,会造成上传者原来的亲人朋友的痛苦,因此这种自杀是不合法的,自杀管理委员会不允许这种自杀。若是那人私自自杀,考虑到两个意识本是同一个人,很有可能他是故意想要以这种方式抛弃过去的身份然后以一个新的身份活下去,所以我们虽然无法强制要求第二意识继承身份,但却要判他犯下了故意杀人罪。我想这种处理方式大家应该能够接受吧?”
虚拟人格九号:“这样的处理是合理的。当一个人做出了与所有亲人和朋友斩断关系这样的决定的时候,过去的他就已经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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