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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剑耀长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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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剑耀长街 (第1/3页)

    西宁的地理位置比较特殊,虽在宋境内,却位于大宋,西夏以及吐蕃三者的边界地带,作为三地文化与贸易交流最频繁的地方,品流较为繁杂。宋有明文规定,像这样现在边境战事较少的时候,三地商旅均可在西宁城内免检通行,所以也就顺理成章地成为国境线西北最为繁华的城市之一。

    别过狄青后,我和雷绯于第二天傍晚时分来到西宁,城内果然贴满那个痴情刺史马大人的悬赏令。在找到适合的身体之前,为免我这副高丽美人的脸蛋儿被认出来招惹麻烦,我特地找了间小店铺换过一身男式文士打扮,再戴上斗笠掩面。

    商量过后,我们在城西一家老字号客栈要了两个小客房,打算先好好休息一晚再说,由于怕在大堂用膳过于招摇,所以我点了些酒菜,两人在雷绯的房间里吃饭。

    “刚才付过按金和饭钱后,我们身上的银两已消耗贻尽,待吃过晚饭后,大哥打算先去想办法弄点钱,凌霄可留在这里等我回来。”

    我笑了笑,从脑后抽出一根纯金打造的发簪,让长发垂落肩上道:“大哥不必担心,我又岂会让我们一路挨饿呢,还是留了点后着的,大哥稍后可到附近当铺把它当掉,我想足够我们大食大喝一段时日的了。”

    这东西是我在黑风寨的时候就一直配戴在身上的,少说也值一百两银子,我做人一直谨慎,凡事都喜欢留点后路。

    “凌霄确是心思慎密哩。”雷绯接过金簪道。

    我补充道:“还不止呢,到时候大哥记得亲自领我去刺史府,把那马大人的赏银也拿了,正所谓肥水不流外人田。”

    雷绯大笑道:“难怪你那么大方把寨里的财物都全分给别人,原来一早就有这种打算。”

    两人相视而笑。

    饭后,雷绯拿着金簪,找当铺去了。

    我回到房间,本想练练功,不过连日来天天都和雷绯对练,也着实有点倦了。透过窗户远望华灯初上的大街,各式灯红酒绿的人物在窗前经过,外面的气氛逐渐变得热闹起来。

    我们住的客栈坐落在一条颇有名气的大街,来的路上我已经看到至少又三家酒楼,两家青楼,还有一些售卖鱼虫书画杂货和胭脂水粉的店铺,都是些以前我最喜欢逛的地方。

    此时,刚吃过晚饭,既饱且暖的各族公子哥儿们,开始三五成群地往这些地方里钻,有的还牵着衣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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