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的女儿" (第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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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回到正题。
映秀错字多,已经成了一大特色了,对于我这执笔人来说,是有极好的催汗治感冒作用的。
但这事情说良心话,有一大半责任,要放在某人身上。因为那些夜晚叫一个累啊,要赶着打字,打完后吃早饭,然后赶着回来,陪某人嘻嘻哈哈,根本就没有时间看第二遍,就要丢到书库里面。
汗……这是在推卸责任,我承认。
前面提到后来的写作态度还是比较认真的,更前面甚至讲过我是将此文当作自己女儿看待的,自然也很想抽出些时间为映秀打扮打扮,只是天生懒惰,总提不起那兴致来。只是这对于读者而言,却是极大的不负责任,所以在此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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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前说道,映秀一文,始于恶趣,后为娱己,再后却是成了一种夜晚排遣时辰的良好习惯。可当字数越来越多,自我感觉越来越好之后,问题出现了,开始有些膨胀……此等膨胀倒并非有多少人叫好助阵,实际上到今天为止,这也只是一本隐于一隅的小玩意儿……但仍然膨胀,因为有古狗,而我很爱用古狗,所以查到了些对映秀赞扬的片言只语。
膨胀的结果,便是开始关注点击和推荐。
自然便想到了广告。
可惜俺确实在这些夜晚中,对映秀生出几分亲生女儿的感觉来了,自然不肯随便插根草标,四处换着马甲叫嚷:“好书啊……”
但一点虚荣之心总是难以尽抛,加之一向是在各大网站的评区潜水,于是也动过请人写评的念头,但后来一想到自己的毛燥,小心眼,虚荣心又强,若评者以为我此文颇佳,我当然高兴,若评者稍稍点出文中随处可见的粗劣不堪处,我虽然心服,只怕心中也不舒服……没办法,性情问题。加之看多了写手与评者之间的论战,某咬的郁闷,某人的摧花辣笔,心想这又何苦?只得怏怏作罢。
但朋友不在此限,于是逼着阿愁写评,还曾想过要逼春风写一篇才好,不过那小丫太过厉害,所以不敢像对阿愁那般,十二道金牌从上海追到成都……
再简单说一下阿愁的评的问题,其实大部分具体的回复,在新年时已经草草说了,这处也就不再重复。
只是对她表示一下同情,看着那小狗体的评论,我都能感受到她的无奈,嘿嘿,指定作文,强制要求,果然是极让人伤神的事情。想到此间,不由要为评论团的朋友月复一月的类似工作掬一把同情之泪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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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了半天废话,总得稍稍讲讲文章本身吧。
首先要说明的是,映秀绝对不是同人文,这一点是我坚持希望朋友们注意的一点。若您因为文中某些人物的姓名是您在哪处见过的id,配上那些情态行事,而会心一笑,恭喜,这是额外的乐趣,对我也是如此。
但故事本身,是已经抢先一步就竖在哪里的。人物,也都是动笔之前就有所准备的。用爬爬id,不外乎是两个原因,一是我懒得取名。二是用这些天天见着的id在文中驰骋,对于写者而言,是会更加轻松随意一些。疯三少愁盐巴,阿愁扮冷峭,春风语笑嫣然,展月夜开赌坊,泰焱死脾气,都是随手拈来,不用再刻意地去设计每个人的性情。承认此乃取巧,但打死也以为取的不多。
之所以这样反感同人文的说法……
乱了,随便乱说吧。其实写文,在我看来,应该是一件极私人的事情,几年前俺无所事事的时候,也曾经写过武侠小说,一直丢在自己的电脑里面,二十几万字,洋洋洒洒,分外用心,就是不肯给人看。为何?因为二十几万字还没怎么死人,怕别人看着睡着了。但自己看着是极有趣味的,因为里面每一个小故事,每一个小段落,都有着自己的某些所寄所喜所喻。旁人看着或许是极罗嗦的言词,在我看来倒可能会感动地一塌糊涂。
可映秀不能如此,因为我已经很冒失地把它丢到网上来了。你既然敢拿出来给人看,就应该在娱己和娱人之间找到某种平衡点。映秀的大框架早定,可困难的便是如何往里面填充内容,这内容的填充方式就是考量我在一心欢喜与众人瞩目间如何选择了。何处应有打斗?如何将心中的阳谋转为纸面上的阴谋?是淡淡将伏笔一一呈现,还是强摁住不放?这都是需要考虑的问题。
若这些问题全不考虑,硬依着自己率性而为,真有可能将这书写成阿草和阿愁的边城游记。
可是不能。
因为那不是小说,那叫长篇古装类言情乡土散文(呵呵……),若你是一二万字,可能还会被人赞一声别出机杼,可若是二三十万字,乃至最后计划的八十万字,那就成了不是大家亲戚的老太婆的裹脚,是极让人厌乏的东西。若有人问我为何不写个短篇算了,我正言以告:“俺现在膨胀了,俺又穷,俺想写长篇,准备将来赚钱。”
既然如此,所以执笔的人啊,隐去你自己的喜好,退让吧!
于是我让了,刻意地在每一章的结尾抖一个小包袱,让行文稍显险兀一些。但天性拘我,使我让的不够彻底,每每在第二章开头,便喜欢岔开,稍稍平复一下,回到自己喜好的平淡叙事中来。
老玉米在批评某些冲突毫无道理,书友在痛陈如此平淡难以吸引眼球……为难啊,至此方才明了,所谓笔力不足,不是自谦,毫不用心,却是托辞了。
如何平衡此事呢?最终想着个法子,当写了一大段自己不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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