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5章 税收改革(1) (第3/3页)
我苦笑道:“风自然知道难度很大….”
诸葛亮闻言,叹了一口气,又问道:“可否还有更稳妥一些的办法?”
我又答道:“有是有,却怕是治标不治本,况且,实施起来,也有一些难度。”
诸葛亮急问道:“却是何策?”
我心中思虑了一番,这时乃言道:“照如今这形势来看,既是不能全部将土地掌握在主公的手中,又不能禁止土地买卖,那么,便从这两方面分别下手,各思对策便是。既然豪族现有的土地不能收回,那么,大可将那些因战乱荒芜的土地归纳到主公手里。而对于不能禁止土地买卖,我们大可限制便行了。”
诸葛亮闻言有些不解,乃问道:“如何限制土地买卖?”
我答道:“便从税收方面着手。要想进行土地改革,相应的,自然也要有对应的税收制度改革。”
“改革税收?”诸葛亮细细思考了一番,最后言道:“确是可以。”
这时我问道:“却不知如今汉朝,税收以什么为依据?”
诸葛亮言道:“便是以丁身为本,资产为辅。”
我闻言,随即摇了摇头,言道:“税收如此,实在有些不公平了。”
诸葛亮笑道:“可不是!如今天下之人,贫富差距何其之大,每个人都按人头缴税,可不是苦了百姓了。亮自是早有改革的打算。”
我闻言遂问道:“却不知军师想出了甚法子改革?”
诸葛亮道:“自是将土地优劣分为几等,而后以资产为宗,进行收税。”
以资产为宗?我有些无语了。
在我的印象中,唐代实施两税法时,便是以每户占有土地顷亩、资产多少为收税依据。既然是以资产为依据,可是由于土地有兼并现象,个人所占有的土地数目有变化,这就要求必须每年核定土地,资产。而实际上,每年核定土地,是多么大的一项工程啊,朝廷哪里能年年如此?便如此,调查工作做不好,呃,是没办法做好,必然会导致官僚贵族、地主富户可以用不报或少报的手段,达到少交赋税的目的。结果自然会出现某些地区“十分田地,才税二三”的情况。所谓“唯以资产为宗”的原则,实际上,终是很难贯彻。
当下闻言我仍是叹道:“以资产为宗,确实是不错的想法,只是,还是牵涉到了禁止土地买卖的问题。毕竟,若不如此,每年进行一次土地、资产核查,实是麻烦至极。”
诸葛亮闻言笑了,乃道:“如此看来,伯虎想出了问题的关键,自然会想出对策来了。此便是亮要与伯虎接下来必须要探讨的问题。伯虎有何言,尽管说来听。”(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