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章 这老板有点调皮 (第2/3页)
根本吃都吃不完。
他们那儿也不是什么稀罕玩意儿,没有人会买的,他背那一袋粮食,就是在路上当个吃食,没想着到这儿来卖,竟然有人说有多少买多少!
还有这样的冤大头?
“当然是真的。不过我爹爹受伤了,现在我离不开家,我让人写一封信,你带着我的信和你的那些红薯,去一趟江州找桃源居的江老板,和她谈买卖就好了。”
异邦商人连忙点头,束发的银带随着动作晃动:“没问题,你快点把信写了。”
他记得江州这个地儿,距离这里不远,还很繁华,正好先去谈买卖,定下来之后,他再回家拿红薯。
林素荷也生怕这人跑了,就在附近找了一个文书先生,花了十几个铜板把信写好给他,催着他赶紧去。
异邦商人揣着林素荷的信,一路快马加鞭往江州赶。
越靠近城郭,街市越热闹,叫卖声混着脂粉香扑面而来,他攥紧了腰间的银袋,琥珀色的眼珠里满是新奇。
中原的繁华果然名不虚传。
路边摊贩的蒸笼里都冒着诱人的白汽,裹着葱花的香气直往鼻腔里钻。
按着信上的地儿寻到桃源居时,正是晌午。
门檐下悬着块木质匾额,三个大字被日头照得发亮,牌匾一角印着桃花形印记。
里头传来说笑声,异邦商人刚要迈步,就迎上来招待的鸢尾。
“客官里边请?”
鸢尾瞅着他这身异域胡服,眼睛亮了亮。
“我找江老板。”异邦商人掏出那封信,银铃随着动作轻响,“林素荷的信。”
素荷的信?
鸢尾有些惊讶。
想起那一袋红薯,她眼神爆亮,看异邦商人的目光像是在看金子。
异邦商人看鸢尾接过信往里跑,没片刻就引着个穿月白长衫的女子出来。
她梳着利落的发髻,鬓边别着支玉簪,眉眼清秀却带着股干练劲儿,面上遮着白纱,正是江茉。
“我是江茉。”
江茉接过信扫了两眼,抬头时瞧见异邦商人那身行头,又看了看他腰间的银铃,忽然笑了,“你就是素荷说的那位商客?快里边坐。”
异邦商人跟着江茉往里走,脚刚踏进大堂就顿住了。
大堂里摆着十几张方桌,坐满了食客,蒸腾的热气里飘着七八种香气。
有的带着焦糖的甜,有的裹着葱姜的辛,还有的混着酱肉的醇厚。
邻桌的汉子正举着筷子夹块金黄的肉,油汁顺着嘴角往下滴,他却顾不上擦,只顾着咂嘴。
异邦商人的喉结不自觉地滚了滚。
他从西边来,一路吃的不是干硬的馕就是烤得焦黑的肉和红薯,哪里见过这般精致吃食?
江茉见他盯着邻桌出神,笑着说:“还没吃饭吧?先尝尝我们这儿的菜,红薯的事不急。”
他本想先谈正事,可那股子勾人的香气像长了脚,顺着鼻腔往胃里钻,肚子竟咕噜叫了起来。
“那就……叨扰了。”他有些不好意思地拢了拢胡服下摆,跟着江茉坐了临窗的位子。
刚坐下鸢尾就端着个瓷盘进来了。
盘子里码着金红的小酥肉,条条都切得匀称,裹着的面衣泛着油光滋滋作响。
“客官尝尝我们这儿的招牌小酥肉。”鸢尾把盘子往桌上一放,又递过个小碟,“这是花椒盐,蘸着吃更够味。”
异邦商人捏起筷子,学着邻桌的样子夹了块。
面衣刚碰到嘴唇就觉出酥来,轻轻一抿就咔嚓裂开,里头的肉嫩得流汁,带着花椒的麻香和肉汁的鲜甜在舌尖炸开。
他本想小口尝,谁知牙齿一合就忍不住嚼起来,面衣的脆,瘦肉的嫩,脂肪的润,混着椒盐的咸香在嘴里翻涌,比他在家乡吃的烤全羊还要有层次。
“怎么样?”江茉端着茶杯笑问。
他嘴里塞满了肉,含糊着点头,又夹起一块往嘴里送。
这小酥肉妙就妙在刚出锅,面衣还带着热油的焦香,肉却没被烫得发柴,反而透着股温润的嫩,每嚼一下都有新的香气冒出来。
不过片刻,半盘酥肉就见了底,他舔了舔唇角的油星,才发现自己竟连花椒盐都没蘸。
原来这肉本身就腌得够味,咸淡正好衬着肉香,添一分则齁,减一分则寡。
正咂摸着,又有丫头端来个青瓷盘,里头卧着条金黄的鱼,鱼尾冲天翘起,浇着琥珀色的酱汁,鱼嘴处还雕了一朵萝卜花,看着就喜庆。
“这是糖醋鱼,用的是江里刚捞的鱼,刺少肉嫩。”
江茉是不饿的,还是陪着吃了几口。
异邦商人夹起鱼肉,刚碰到嘴唇就被酸甜的香气裹住了。
鱼皮炸得酥透,轻轻一咬就裂开,里头的肉却嫩得像豆腐,带着湖水的清鲜。
酱汁裹得匀匀的,酸得俏皮,甜得温柔,还有点若有若无的酒香,刚在舌尖散开就勾得人想再咬一口。
他本不爱吃鱼,总觉得腥气,可这糖醋鱼却半点腥味没有,只有鱼肉的滑嫩和酱汁的醇厚在嘴里缠缠绵绵,酸得人舌尖发颤,甜得人眉梢舒展,连鱼骨缝里的碎肉都想舔干净。
“这汁是用糖熬的,”江茉见他吃得欢,解释道,“加了点香醋,还要勾层薄芡,才能挂在鱼身上。”
异邦商人没听懂什么是勾芡,只知道这鱼肉配着酱汁,连白米饭都能多吃两碗。
他正埋头扒饭,忽然闻到股浓郁的肉香,带着点辛辣的暖意,抬头又见个砂锅进来。
揭开盖子的瞬间,热气腾地冒起来,裹着羊肉的醇厚和香料的辛香,把整个桌子都填满了。
砂锅里堆着红亮的羊蝎子,每块骨头上都挂着肥瘦相间的肉,酱汁浓稠得能拉出丝,还卧着几块吸饱了汤汁的白萝卜。
“红焖羊蝎子,”江茉用筷子夹起一块,轻轻一掰,骨头缝里的骨髓就露了出来,“最近我们这儿的老食客都爱啃这个,秋冬吃最舒服。”
异邦商人捏起块羊蝎子,碰到手就觉出烫,又舍不得放下。
他学着江茉的样子,先用嘴把骨头上的肉捋下来。
肉炖得极烂,齿尖一碰就脱骨,带着酱肉的咸香和羊肉的醇厚,还有点茱萸的微辣,在嘴里越嚼越香。
最妙的是骨髓,用筷子一捅就滑进嘴里,绵密柔滑,咽下去时连喉咙都暖烘烘的。
“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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