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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5章 登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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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75章 登船 (第3/3页)

船,便是生死弟兄,喝了这杯顺风酒,盼着咱们旗开得胜,找着人,更寻回那宝贝匣子!”我扬声道,声音在略显沉闷的空气中传开。权当讨个好口彩,也给这趟前途未卜的远行添几分底气。

    钱师爷作为桌上的长者,也举杯说了些,“登舟过渡慎风波,莫轻海潮浪头之诡”之类嘱托的话,又小声和惊蛰嘀咕了几句,不知道在说些什么。

    趁着饭毕的间隙,喜贵和有福麻溜儿地换上了一身行头。那是原来每个正经荣成渔民都有这么一身的标志性的行头——一件厚实得如同铠甲的夹袄。

    这种夹袄,即便是新做的,也是用各色耐磨的旧布条,像纳千层鞋底般,一针一线密密匝匝地纳得硬挺厚实,既能抵御风浪卷起的刺骨咸水,又能扛住海上无孔不入的湿冷寒气。

    两人下身则穿一条洗得泛白,却依然结实的帆布裤子。穿法同样独具匠心:夹袄不系一颗纽扣,左右衣襟交叉相叠,直接塞进高腰帆布裤里,再用一根搓得油光发亮、坚韧异常的细棕绳在腰间紧紧勒住,特意留下个活扣。这里面可有大学问——万一在海上掉了下去,就靠抽开这个活扣保命,衣裤瞬间就能被水冲脱,省得累赘。

    “好嘛,有点儿意思,好个‘金蝉脱壳’的法子!”老八看得双眼发亮,嘴上啧啧称奇,眼睛都直了,二话不说,腆着脸就跟喜贵讨要了一身。

    等他换好出来,好家伙,那身粗粝的靛蓝夹袄罩住他壮实的身板,泛白的帆布裤扎得利落,腰间棕绳一勒,显出几分精悍。刚才那点爱新觉罗的架子算是彻底扔进海沟里了——这夹袄往身上一裹,活脱脱就是个在海风里泡大的胶东老把式。

    罗灵一见这光景,忍不住“噗嗤”一乐,纤手一指,冲他打趣道:“我说八爷,瞅您这穿着扮相儿,看着天生就是吃这碗饭的料儿,是不是祖上有这个根儿啊?要我说,您干脆就在村儿里寻个丈母娘,当个上门女婿得了!那四九城里的花花世界,水太深,您怕是呛不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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