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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5章 改革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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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45章 改革山东 (第2/3页)

  当然是警察局七成,举报人3成。

    这种举报办法的推广产生了立竿见影的效果,警察部队中的那些害群之马被迅速地清除掉了。

    随着接受过培训的警察陆续到岗,社会的治安状况得到了极大的改善。

    向北在参与这次与举报人的分赃行动后,深刻地认识到这无疑是一个打击省内黑恶势力和贪官污吏的绝佳方法。

    也是积累资金,发展民生的绝佳机会。

    俗话说得好,有钱能使鬼推墨,这些被查处的黑钱无疑是一块极具吸引力的肥肉。

    为了进一步鼓励人们积极举报,警局出台了一项新的办法。

    即使是行贿者前来举报,或者是曾经参与过犯罪活动的次要人员,警局不仅不会对他们进行处罚,反而会给予通报表扬的待遇。

    此外,对于这些人所提供的线索,如果最终成功查处了相关的犯罪行为,警局还会将查处的家产按照一定比例分配给他们。

    这一办法一经推出,立即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热议。

    竟然出了一个案子5个人参与,除了首犯没举报。剩下的4个案犯全部举报主犯。

    最后只奖励了第一个举报的案犯。

    在山东这片广袤的土地上,地痞黑恶势力、不法商人、剥削百姓的地主以及贪赃枉法的官员,犹如毒瘤一般侵蚀着社会的肌体。

    然而,随着同盟军的力量迅速崛起,这些恶势力被快速地查获,一时间,山东境内掀起了一股举报热潮。

    然而,这股热潮也带来了一些负面影响。一些别有用心之人借机诬告,导致了几起诬告案件的发生。

    面对这一情况,警局果断采取行动,迅速发布公告通知,明确表示一旦查证有诬告情节,将对诬告者予以罚款和拘留的处罚。

    这一措施有效地遏制了诬告之风,使得举报行为回归到正确的轨道上。

    与此同时,通过对大量贪污和违法所得的收缴,社会的公平与正义得到了彰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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