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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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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7章 寄信 (第2/3页)

他看着菜单:

    “给我来一份炒肝、一份红烧肉,再来一份白菜豆腐!!”

    都来北平了,怎么可能不吃溜肝尖?很多老北平的文学作品里面都喜欢写这个猪肝。

    老舍《一块猪肝》,还有于华写的《许三观》每一次男主卖血完就去吃一份炒肝,到是让李有思记忆深刻。

    一想到这些文人才是这么喜欢写炒肝!!他就想试一试这个80年代的炒肝到底多好吃!

    交完钱交完票:“一共是两块钱~”红烧肉贵一点是一块二,炒猪肝只需要五毛钱,而白菜豆腐最便宜三毛钱。

    刚刚好把杂志社给的一天的补助用完了!!

    粮票和饭票也是杂志社会给的,那就一点都没亏了。

    他坐在位置上等着自己的菜做好之后,立马走到前台去端了过来。

    现在这个年代可是没有服务员的~毕竟人家没有义务服务你。

    三样菜放在身前。他端着那一碗饭!!1米78的个子,加上在队伍里面养成了吃大量饭的习惯。

    他立马夹起来一块猪肝放在嘴里,那油腻而且细腻的口感瞬间在口腔上面炸开!李有思十分高兴的又刨了两口饭:“真香啊!!”

    接着他把那个带着油花的红烧肉放在嘴里。瞬间!油花混着咸香也再一次炸开了他的味蕾!北平的厨师味道确实比起他们食堂的阿姨好一点。

    这个五花肉吃起来不算太油腻,而且十分的香。

    他一个人就消灭了近乎大半的饭菜。

    李有思倒是一点都不浪费。把三样菜收拾起来打包,准备晚上当宵夜吃。

    拿着三样菜回到了宿舍。

    他就看到于华趴在桌子上认认真真的写作。

    李有思手中提着三样菜。用一个铁饭盒装着的。等着他一进门,那油花的香味瞬间就传到了屋子里面。

    于华的鼻子很灵,一下就闻到了。不过他第一时间倒是低着头,什么都没说。

    毕竟这个年代食物多珍贵呀,又不沾亲带故的,人家凭什么给你吃?

    李有思注意到于华眼睛时不时就往饭盒上瞟,写作的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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