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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七章:紫袍 (第1/3页)
两道消息如同点燃的烽火,迅速的传遍了大唐每一个边塞。
其一:壮武将军,大斗军军使沈潮生,与安西都护府副都护高仙芝。
攻破小勃律,擒王献宝,换回一身紫袍。
尚未及冠便穿紫袍,在此之前只有一人得此殊荣:神童李泌。
童子赐紫,只是美名罢了,一来体现盛唐之气象,二来明表圣君之卓见。
紫袍武将可是实权在手,与那神童天壤之别。
可相比于这少年身着紫袍。
第二条消息更加令人瞠目。
沈潮生持天子剑,光明正大的将安西都护府都护夫蒙灵察斩于军前。
不愧是边野小子,难道就不知那柄天子剑只是恩宠象征?
怎的还真敢持剑杀将?杀的还是一道节度使。
……
外面闹的喧嚣,乌兹城内却是安静的很。
安西都护府地处偏远,沈潮生与高仙芝都还在等着圣君旨意。
唯独边令诚拖着七成缴获前往长安复命。
夫蒙灵察的尸首仍然在军营外吊着。
沈潮生正与高仙芝在柘厥云居内饮酒吃肉。
丝竹管弦,琵琶琴筝,胡姬舞娘。
沈潮生靠在椅背上,闭眼假寐。
以四品壮威将军,阵前斩杀一道节度使。
若从职位上来看,定是以下犯上,只怕流放都是轻的。
沈潮生却依旧还是将夫蒙灵察杀了。
大斗军军营被烧,自己这个军使给不出交代。
那么剩下的九百余骑,就要与自己离心离德。
所有人都将这柄天子剑当作摆设,可沈潮生却要在这安西都护府,朝着长安问上一句。
天子剑,能否见血?
沈啸倒是开心的傻乐呵。
只要有酒肉,便已经是心满意足了。
“难怪我大唐武将,穿上一身紫袍后,仍能不减军旅威风的,唯王公一人。”
封常清也喝醉了,开口接道:“开元二十六年,青海湖。”
“王公一袭白甲踏雪夜行,五千轻骑破吐蕃十万军阵,杀得那赞普连夜西逃,此后十年,河西走廊连马匪都敢在吐蕃营寨前撒尿。”
“天宝元年灭契丹,败奚族,东北蛮族闻风丧胆。”
“天宝三载更是奇袭突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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